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14.02.2017  03:04

重庆市涪陵区智明源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本局立案查明:重庆市涪陵区智明源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构成了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

本局于2017年1月10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贵公司未到我局确认开展经营活动;本局又于2017年1月25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当事人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要求举行听证。

对此,本局决定吊销重庆市涪陵区智明源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采取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涪陵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南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