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29.06.2017  03:55

经查,重庆吉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149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4、2015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如对我局作出的吊销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巫山县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 巫山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由股东或投资人组成清算组,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局将依法查处。

附件:巫山县工商局吊销企业名单

重庆市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 6月28日

巫山县工商局吊销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