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环保局2015年度工作取得好成绩

14.03.2016  10:03

  近日,中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印发通报,巫山县环保局2015年度工作评价等次为优秀。

  2015年,巫山县环保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生态环保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坚守“五个决不能”底线要求,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行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了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巫山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4天,同比增加6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4.1%、8.3%。库区干流水质保持稳定,大宁河等主要次级河流水质达到Ⅱ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在严守法律底线、政策底线、环境底线的同时,加大环评审批力度,有力支持了辖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经区县自评、市环保局评价、市环保局党组会审定,确定巫山县环保局2015年度工作评价等次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