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推进脱贫政策在村(居)基层落地

05.10.2017  10:35
    一是加强村(居)务公开。将脱贫帮扶政策、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纳入村(居)务公开目录,统一村(居)务公开的时间、方式和程序,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规范村务监督。落实《重庆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将扶贫攻坚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事项,细化监督措施,强化监督实效。
        三是深化城乡社区协商。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明确协商内容,扩大参与主体,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强化协商结果运用,保障贫困群众话语权和参与权。
        四是完善村民小组层级的民主自治机制。坚持党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以村民小组会议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一事一议”民主协商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积极推进村民小组组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