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版权执法投诉联系人名单(2020年)公布

07.12.2020  18: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打击力度,现将重庆市版权执法投诉联系人名单(2020年)予以公布:

投诉人向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时,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是权利证明,如作品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权利的合同;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著作权认证机构或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出具的著作权认证文书;其他可以据以推定权利归属的证明材料。二是侵权证据,如侵权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和购买记录;涉及侵权行为的账目、合同和加工、制作单据;证明侵权行为的照片、视频或网页截图;证明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伪造、涂改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证据;其他能够证明侵权行为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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