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迎四审 明确政府部门对物管的监管职责分工

26.11.2019  11:00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作报告。华龙网记者 石涛 摄

华龙网消息,重庆正在通过明确物管活动的监督管理属地化原则来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管。

在今(26)日召开的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次审议稿)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对物管的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邹钢说,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自职责,并梳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法制委员会会同市委编办、市民政局等部门研究后认为,对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是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厘清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四次审议稿对第七章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和第九十六条等相关条文作了部分修改和调整。

华龙网记者 赵紫东

原标题: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迎四审 明确政府部门对物管的监管职责分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大渡口的小伙伴们,后天这两个小区将停水8小时
26日,上游新闻从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网获悉,重庆晨网
晨间天气丨早上出门零星小雨 气温9℃左右
重庆市气象台11月25日6:30发布消息,重庆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