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局:重型柴油车下月起执行国Ⅴ标准

03.06.2017  09:21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按照环保部、工信部统一部署,7月1日起对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是达不到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市环保局介绍,重庆市按照国家要求,今年以来已对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客车、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重型柴油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在此基础上,7月1日起国Ⅴ排放标准执行范围扩展至所有类型重型柴油车。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