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02.06.2016  16:33

  6月2日,重庆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2016年环保重点工作进展。

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  主城空气质量达292天

  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全面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要求,实施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全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生态环保法治水平逐步提高,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基本形成,生态环保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峡库区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水环境状况。2015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15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100%。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79条河流146个监测断面中,Ⅰ至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81.5%、10.3%、4.1%和4.1%;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占88.4%。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6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气环境状况。2015年,主城区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92天,超标天数为73天。主城区环境空气中,SO2、CO、O3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PM2.5和NO2浓度分别超标0.24倍、0.63倍和0.12倍。其他区县(自治县、经开区)仍按空气质量老标准评价,31个区县(自治县、经开区)中PM10、SO2、NO2年均浓度均达标。

  声环境状况。2015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4分贝。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3分贝。其他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8分贝。

  固体及危险废物状况。201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827.99万吨,综合利用量2423.85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45.22万吨,综合利用量25.04万吨。至2015年底,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62个,设计处理总能力达到16198吨/日。所有区县和重点建制镇均建立了垃圾收运系统,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年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620余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辐射环境状况。截至2015年底,全市放射源应用单位共有92家,在用放射源1707枚。全市有电磁辐射源应用单位307家。在用电磁设备(设施)53999台(套),其中在用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64座,输电线路1244回,各类通信基站、雷达及导航类51900台(套)。2015年,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各监测点位环境地表r辐射剂量率瞬时平均值为59.1纳戈瑞/小时(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4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气溶胶、沉降物的放射性水平均无异常;主城区大部分区域的电磁辐射处于较低水平;全市土壤、“三江”重庆段、地下水及主城区饮用水中放射性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持续推进污染防治

  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2016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重点攻坚任务。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全市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重点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围绕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一总目标,2016年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7项改革试点新任务和9项结转任务稳步推进。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是实施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所有区县全部实行国家空气质量PM2.5评价新标准第一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共下达44条近900项年度目标任务。今年来,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车油路”控制交通污染。印发全面执行国五汽油、柴油工作方案,制订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4万辆推进方案,制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办法,今年已完成机动车路检3.6万辆次,查处冒黑烟车3200辆、黄标车违反行驶行为2800余起。二是突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控制工业污染。印发2016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完成4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6台约合60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关停烧结砖瓦窑8家、水泥生产线1条(富皇水泥厂鳌鱼堡线),长安鲤鱼池工厂基本完成搬迁,佳通轮胎公司实现转产,拉法基南山工厂关闭全面推进,长寿化工总厂环保搬迁进展顺利。三是突出土石方外运控制扬尘污染。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的通知,建成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道路340个,环保、建设、市政部门联合检查施工工地、道路、堆场、建筑渣场等扬尘污染源1.1万余个,查处违法行为400余起。建立黑名单,通过媒体曝光6次。同时,约谈84个控尘不达标的污染源单位并予以督办。四是突出高污染燃料禁燃控制生活污染。印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的通知、以及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完成餐饮油烟治理110家,查处纠正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300余起,全面启动2745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在重污染天气停售烟花爆竹。五是突出人工增雨增强监管能力。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强化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5次启动空气污染预警应急,开展飞机和火箭人工增雨8次。加强PM2.5源解析和源清单管理,配合推进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工作,对PM10浓度上升的区县进行预警、约谈。通过深入实施蓝天行动“四控一增”措施,截至5月31日,都市功能核心区优良天数达118天,同比增加19天。

  水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重庆市贯彻落实“水十条”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2016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已分解落实,共下达3000余项任务。今年来,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完成全市新增、调整和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清理,启动新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示标牌建设,启动主城区及6个区域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二是生活污染治理方面。全力推进1584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启动1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和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三是流域治理方面。根据国家42个考核断面,确定优先控制单元,建立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提请市政府印发龙溪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酉酬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正在推进綦江河等11条河流达标方案编制,完成次级河流生态补偿试点课题研究。主城区在湖库整治的基础上,正推进13个黑臭河段整治工作。四是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正在推进16个园区(组团)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19家主城区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启动58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13家“十一小”企业取缔工作。今年上半年,中央媒体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对我市水污染防治成效进行了集中报道。

 

环保民生实事稳步推进  群众享受更好生态环境

  2016年,我局牵头推进 “56个湖库水质提升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等三件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

  56个湖库水质提升方面。2016年的目标任务是完成20个湖库的水质提升,实施66项工程任务。目前沙坪公园、华岩水库、八一水库、回龙桥水库等4个湖库已完成水质提升工程,彩云湖、龙滩子水库、石花水库、迎龙湖等4个湖库的正在实施,翠湖、涂山湖等12个湖库的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面。落实2016年中央专项资金3.8亿元,全面启动500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截止目前,25个区县的项目实施计划全部审查完成,各区县正组织开展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到今年底,将提前一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00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任务。整治中,重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着力解决因为集中居住、污染物集中排放带来的农村生活污染问题。此外,所有项目区县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已建项目的日常管理单位,将项目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通过督办考核等措施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2015年市政府提出到2017年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确定成立环投公司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要求负责实施。目前,环投公司已与全市36个区县签订《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获得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特许经营权。同时,获得银行授信150亿元,有效保障了建设资金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要求,今年计划新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26座。截至5月底,已新建成64座(累计建成873座),新开工建设54座,其他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启动。环投公司正按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逐一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实施。预计今年12月底实现226座任务全部能保质保量完成,其他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明年6月底前,新建项目全部建成。此外,大力推进运维管理规范化。到5月底,已有26个区县的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移交环投公司运维。环投公司还出台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专业公司实施第三方治理,改变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多头管理、良莠不齐的现象。同时,对接收项目进行全面摸排,逐步推进已建项目大修整改,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