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认真执行国办《意见》月报制度

14.05.2015  14:50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月报制度的函》的精神要求,我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每月底之前认真总结当月的《意见》执行相关工作包括政策、法规、制度、文件的出台,资金的安排及使用,部署和实施的重要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行动等开展情况,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名义向国家林业局准时报告,并按规定将正式文件抄送市政府。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按时报送《意见》执行情况报告4次,月报制度执行良好,确保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能够及时报送到国家林业局和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