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六举措深化实施“宁静行动”

01.11.2017  23:35

  一是严格审批,从严控制新建项目。严禁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改、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严禁在居民楼、博物馆等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与文化、工商部门联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不予核发娱乐经营和营业执照。

  二是加强城区及周边各类噪声源管理。加大对石材、五金、汽修等行业监管力度,禁止室外作业,规范调整作业时间,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削减噪声污染。坚持全年365天夜间巡查,强化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加强夜间施工审批的核准和巡查,只对施工技术要求不能留施工缝的现浇混凝土作业和特殊重点工程、抢险工程等才批准夜间施工。今年以来,查处未办理夜间临时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筑单位2家。

  四是开展娱乐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多部门联合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综合整治,对娱乐场所固定噪声源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监督,对噪声不达标的娱乐城责令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40余家次,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约谈重点娱乐经营单位6家次。

  五是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规范夜市大排挡,划定占道范围,限定经营时间;严格户外场地占道审批,控制露天宣传活动;禁止商业门面高音喇叭叫卖;加强流动噪声源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开展大型检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各辖区派出所检查15余次,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处理广场舞、音响设备、喝酒划拳等噪音扰民投诉50余次。

  六是加强城区机动车禁鸣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禁鸣标志牌;对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加强管理,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除执行紧急任务外不得使用警报器;对已划定的单向行驶道路严格管理,坚决查处违章行驶;今年以来,开展机动车违法鸣号集中专项整治5次,出动警力60余人次,共查处机动车违法鸣号38件,对禁鸣区内无意识短促鸣号的驾驶员批评教育15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