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申报与授牌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市众创空间授牌与经费支持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现场考察评审和市科委审核、公示,决定对潼南农家星创天地等11家星创天地授予重庆市农业"星创天地"。
请各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农业"星创天地"建设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探索总结新模式新经验,切实发挥"星创天地"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各"星创天地"承建单位,要积极开展技术集成创新、创业培育孵化、产业融合发展、成果示范推广、实用人才培训、村镇建设技术集成与应用、科技金融以及星创文化传播等综合性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按要求报送"星创天地"的建设运行情况。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
附件1: 重庆市首批农业“星创天地”授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