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总队推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落地见效

01.03.2018  12:32
   本网讯 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实施以来,全市消防部队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跟踪问效,积极提升服务水平,全力助推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确保认识到位。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总队成立由军政主官任组长,党委常委为成员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服务民营经济措施的落实。各支(大)队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及时宣讲政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出台后,总队第一时间下发工作通知,并召开全市消防部队电视电话会,传达市局要求,深入解读消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举措,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推动工作落实。三是优化工作模式。各支(大)队军政主官亲自带队,深入辖区民营企业开展“阳光服务”为主题的帮扶指导工作,全面摸排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现状,实地为企业解决消防难题。截止目前,全市消防机构上门帮扶企业704家,开展座谈会137次,解决各类实际问题688条,有效推动消防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创新方法,强化管理,确保服务到位。一是开通服务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96119”消防技术服务咨询电话,落实专人专岗24小时接受民营企业咨询,接受咨询后结合地域和具体事项安排专人“一对一”1个工作日内回复。截止目前,全市消防机构共接受企业咨询57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企业反响良好。二是组建技术服务队。全市组建44支消防技术服务队,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基础工作等提供“点对点”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提供上门指导服务。截止目前,全市消防技术服务队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服务1531次,指导重大火灾隐患企业157家,组织消防宣传培训18次,消除火灾隐患1722处。三是规范消防受理窗口。全市消防受理窗口严格落实首接负责、现场受理、警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等窗口工作制度,分类制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3类申报须知和示范样本,印制1万套便民服务手册,向民营企业免费发放,并通过重庆消防网提供示范样本下载服务。
  完善制度,严格督导,确保落实到位。一是定期组织回访。总队制定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消防执法回访工作制度》,明确总队每季度、支(大)队每月按比例对执法工作进行回访,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并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二是每月网上抽查。总队通过消防监督业务管理系统,每月对各支(大)队办理的民营企业消防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网上抽查,重点检查申报资料和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规定要求,并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三是随机实地督导。总队结合十九大安保、2017年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成立督导组,实地检查各地消防机构消防技术服务团队建设运行、消防执法和受理窗口人员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举措等情况,督促整改突出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审核人:弋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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