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三十二期

02.06.2016  04:38

  

 

重庆彭水:“ 出良方”破解贫困户

  

 

因病致贫返贫难题

 

 

  彭水自治县是重庆市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2015年有建卡贫困人口99123人,其中因病致贫14947人,占比15.08%,是当地群众致贫返贫的一个重要因素。该县结合实际,通过实施医疗精准扶贫,努力解决群众不再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建立健全台账,做到精准施治

  (一)组建专家组进行评估。抽调县级医疗机构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组成4个医疗卫生扶贫专家组(组长由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担任),对该县现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患者进行为期51天面对面诊断评估,提出治疗方案,测算医疗费用。累计为群众现场体检、诊疗30863人次;诊断特(慢)病患者12579人,筛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重(特)病患者716人,其中年龄在18岁以下23人占3%、18至59岁299人占42%、60岁以上393人占55%;通过近期治疗可恢复劳动力的重(特)病患者35人。

  (二)办理特殊基本医疗证。为所有特(慢)患者办理特殊基本医疗证且送证到户,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管理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三)落实帮扶诊疗措施。为重(特)病患者出具诊疗方案,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责任医生及乡镇(街道)领导1名,对其进行分级诊疗及跟踪管理。对通过近期治疗可恢复劳动力的重(特)病患者,落实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进行诊断治疗,县域内不能治疗的转市级医疗机构治疗,其医疗费用予以减免或补助。

  二、完善补助政策,做到精准施策

  (一)设立专项基金。由该县财政按2000万元/年预拨资金,县卫生计生委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滚动使用”原则对基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实施分类补助。按照应助尽助、公平公开原则,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救助后,符合政策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50%、三级医疗机构20%给予补助。对经各项政策报销救助补助后自付部分仍较大者再实行阶梯性一次性补助:贫困家庭自然年度累计自付部分在2—5万元的,补助患者家庭8000元;自付部分在5—8万元的,补助1万元;自付部分在8万元以上的,补助1.2万元。该项医疗补助从2015年1月起执行,至2017年底结束。

  (三)严格审批程序。医疗补助按照本人申请、村(居)委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审批发放的程序进行发放。截止目前,该县医疗卫生专项扶贫基金补助金额达668.3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8578人(11930人次),其中享受到阶梯性一次性补助贫困患者家庭20户,涉及金额16万元。

  三、强抓基础建设,做到精准施力

  (一)改善硬件环境。2015年新改扩建贫困村卫生室19间,为115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便携式高压消毒锅、简易呼吸器等基本医疗设备,为32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发健康一体机。今年将继续投入不低于7000万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新改扩建高谷、龙射、石柳等8个乡镇卫生院。

  (二)提升服务水平。培训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3万余人次,重点对该县乡村医生进行2周以上内儿科、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知识与实践等知识的全员培训,提升乡村医生业务知识水平。通过招录、派驻等方式为60个贫困村配备1名以上乡村医生。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医疗卫生扶贫工作纳入乡村两级考核指标体系,增加指标考核权重,跟踪监测医疗卫生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卫生计生扶贫工作评估及考核长效机制。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