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三十六期

13.11.2015  16:09

 

重庆实施精准组织措施  助推扶贫攻坚克难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的重要指示和政才书记“把农村基层组织建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我市组织精专力量,深入研究加强扶贫攻坚组织保障的精准对策,制定了“五个全覆盖”20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工作对扶贫攻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精准化的组织措施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大力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促“后进”变“先进”。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动力和根本。对全市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摸底、分类定级,将1919个贫困村全覆盖纳入后进基层党组织重点整顿。通过基层党组织自查、党员群众评查、信访线索调查、网络舆情核查、上级党组织帮查、职能部门协查等多种方式,切实找准贫困村党组织的“病根”。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挂单整改,注重分类施治,在贫困村有针对性地开展“六个专项整治”,共调整贫困村党组织书记727人,整治“三宗”势力突出村139个,化解矛盾纠纷8700余件,实施扶贫项目5467个,修建整治山坪塘、人行便道等1.2万处。把后进整顿与扶贫攻坚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五落实”,确保贫困不“摘帽”、后进不销号。

  二、选优配强扶贫干部队伍,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向贫困村全覆盖派好派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考核、管理和激励,坚持吃在村、干在村,不脱贫不脱钩。全覆盖选派大学生村官,给他们交任务、教方法,切实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三进村”,今年底在贫困村的覆盖率将达到50%以上。以发展产业、增收致富为主要内容,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贫困村干部进行针对性实作性轮训。统筹安排区县、乡镇干部和本村党员干部,对所有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切实做到“帮困不漏户、户户见干部”。推行强村带弱村,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对帮扶,共同助推扶贫攻坚。把关心“三留守”等困难群众作为基层干部责无旁贷的工作任务,让留守人员生活得踏实、安全、无忧,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同时,将结合县乡村换届,精心选派一批领导能力强的区县部门正职到乡镇担任一把手,大胆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乡镇班子,优先选拔一批优秀乡镇党委书记进入区县领导班子,真正把“好钢”放在“刀刃”上来检验、来使用。

  三、加大精准全面考核力度,变“压力”为“动力”。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强化扶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通知》,增加扶贫工作考核在区县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坚持结果导向,全面精准考核,传导动力压力。一是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精准考核力度。通过确立“四项考核重点”,对相关区县分年度下达刚性目标任务,推行结对帮扶履职承诺和基本信息公示,做到工作任务、扶贫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四明确”。二是进一步改进扶贫攻坚考核方法。围绕扶贫攻坚刚性目标,注重平时考核,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完善考核台账,把考核工作贯穿到扶贫攻坚全过程,注重考核扶贫工作实际成效,真正把扶贫工作考准考实、考出绩效。同时,严肃考核纪律,加大随机抽查、现场复核力度,严防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防止“被减贫、被脱贫”。三是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对考核结果,实行捆绑使用和“一票否决”制度,凡未完成当年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四是把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基层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作为衡量基层党建工作实不实,基层组织强不强的重要标准。五是加大对优秀扶贫干部和优秀基层党员干部的宣传,树立模范典型,引领“积极帮扶、主动脱贫”导向,对扶贫攻坚成绩显著的干部,予以表彰、重用,激励引导优秀干部到一线攻坚、从一线成长、在一线建功。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