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二十五期

17.06.2017  01:58

  

秀山县坚持用“绣花”功夫

  

全力促进干部驻村工作落地落实

 

  秀山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助推脱贫攻坚的通知》精神,坚持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和作用发挥作为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的有力抓手,坚持用“绣花”的功夫选优选强、严抓严管、有奖有惩、实查实导,充分发挥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脱贫攻坚一线生力军作用,有力推动了秀山精准脱贫由“外部输血”向“内部造血”转变。目前,全县向85个贫困村、130个非贫困村共选派第一书记215名,组建驻村工作队215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430名,实现了全县所有行政村驻村帮扶全覆盖。

  一、坚持统筹选派,确保人岗相适全面覆盖

   (一)紧贴需求,因村选派。 组成26个调研组深入26个乡镇85个贫困村把脉会诊,查找存在问题,分析致贫原因,研究脱贫措施,把贫困村的最大需求搞清楚。在此基础上,按照“经济部门驻穷村、党群部门驻弱村、业务部门驻产业村”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选派工作,实现了贫困村需要和工作组、第一书记的特长有机结合。

   (二)坚持标准,严格选派。 人选条件坚持质量第一。县委组织部按程序认真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确保选派人选质量。2015年,出台《关于选派县级机关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及组建扶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的通知》,从县级部门中选派部门副职、副调研员和优秀年轻干部85人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兼任85个驻村工作队队长,选派85名“两委员一代表”,340名县级部门、国有企业、乡镇(街道)机关干部。

   (三)应派尽派,全面覆盖。 针对非贫困村也有大量贫困人口的实际,为深化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今年3月,对驻村工作力量进行了调整充实。按照单位推荐、组织审查和谁联系、谁选派,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应派尽派的原则,向130个非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130名,组建驻村工作队130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260名,实现了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全面覆盖。

  二、强化各种保障,确保驻村驻心充满活力

   (一)加强工作保障。 全面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6年,县财政及时为每个驻村工作队足额落实工作经费30000元,用于解决驻村工作队住房、购置日常办公用品、炊具购置和生活支出,确保驻村队员办公有场所、住宿有房间、吃饭有去处、驻村有补助、工作有经费,真正能够住得下。今年县财政又为每个驻村工作队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落实驻村工作生活补助,确保驻村工作队安心驻村开展工作。从市调研组实地查看情况看,所有驻村干部生活、办公、住宿等设施一应俱全,真正做到了工作能自转,生活能自理、矛盾能自解。

   (二)强化正向激励。 大力开展“三比三看”竞赛活动,即比作风、看谁的作风硬,比方法、看谁的办法管用,比业绩、看谁的实绩更突出。通过“三比三看”,培树典型,推动驻村工作开展。强化驻村工作考核,通过日常考核、业绩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多重方式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脱贫攻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进行表彰、提拔重用。今年以来,全县提拔第一书记任乡镇正职7人、部门正职1人。加大对优秀驻村工作组和驻村干部的奖励力度,对成绩突出的工作组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在《秀山卫视》开辟“驻村帮扶”,着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掀起驻村干部积极主动投身工作的热潮。

   (三)注重问责惩戒。 对工作不落实、推进情况差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对帮扶不力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对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群众不满意的驻村干部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先选优参评资格。把驻村帮扶工作运行情况纳入派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通过建立督查通报和责任人约谈等制度,把导向立起来,让规矩严起来,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去年以来,全县约谈派出单位一把手8名,调整、召开作风飘浮、不在状态驻村工作队员36名,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驻村干部12名。

  三、抓实培训指导,确保愿干会干精准发力

   (一)全员抓培训。 县级重点培训第一书记,各乡镇(街道)重点培训驻村工作队队员,重点围绕扶贫政策、脱贫攻坚业务、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农村基层党建、驻村工作基本方法等内容,综合运用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现身说法、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着力提高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政策业务水平,解决驻村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引导、示范、联络、桥梁“四个作用”,并组织第一书记参与脱贫攻坚交叉督查、重点工作检查、年度考核工作,促进互相学习交流,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去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大规模的集中培训3期,实现了培训指导全覆盖。

   (二)着力抓指导。 建立市管领导包片联乡、部门联村和县乡机关干部、贫困村党员干部联户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包片联系,所有市管领导干部分别联系1个乡镇(街道)指导驻村帮扶工作,107个县级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对口帮扶26个乡镇(街道),挂钩联系85个贫困村,并在帮扶作用发挥好、工作推进质量高的乡镇召开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分析问题,形成整体合力。由牵头单位定期不定期组织政策咨询和业务对接,推动政策制定者和脱贫攻坚一线操作者面对面开展交流,帮助驻村干部吃透政策、开拓思路。

   (三)紧盯满意度。 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驻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县点,要求驻村干部带政策解“惑”、带项目解“困”、带技术解“难”、带真情解“忧”,自觉做熟悉农村情况的“知情人”、与农民肝胆相照的“贴心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热心人”。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县第一书记累计举办扶贫政策宣讲1000余场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万余人次,协调解决矛盾纠纷2000余件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具体困难20000余个,引导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基地10万余亩,争取落实各类资金8000万余元、帮扶项目400余个。通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群众对干部的认可度、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高。民意调查满意度从2015年4月的77%提高到今年4月的94%;信访量明显下降,全县信访量从2015年的558批次、4693人次下降到2016年的487批次3721人次。

  四、坚持严抓严管,确保精准帮扶取得实效

   (一)实行捆绑联村。 强力推行派出单位与驻村干部进行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使干部驻村成为部门结对、单位联村重要纽带,充分利用派出单位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助推脱贫攻坚。2015年下发的《关于选派县级机关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及组建扶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的通知》,明确了联系领导为贫困村帮扶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帮扶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驻村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和实施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第一书记为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县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驻村工作汇报,联系领导每两个月听取1次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的情况汇报;帮扶单位每两个月集中研究1次帮扶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工作组每周召集第一书记、村两委成员研究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三项清单制度,定期发送脱贫攻坚任务通知书,实现年度脱贫目标、任务、责任和成效检验到人。

   (二)严抓日常管理。 县制定印发《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组织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员必须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全身心投入驻村帮扶工作。对驻村工作严格落实派出单位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驻村工作队的直接责任,实行第一书记与县级部门、驻村工作队员与乡镇(街道)责任捆绑。建立“工作日志、定期汇报、教育培训、考勤和请销假、联系群众”等制度和严明工作纪律的要求,确保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每月驻村工作20个天以上。

   (三)狠抓督查考核。 县委成立9个脱贫攻坚片区督导组,联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4个驻村工作作风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和暗访两线并行,全天候围绕乡镇机关职工“住读”、驻村工作队“吃住在村、工作在村”等制度落实情况和“两不愁三保障”、漏评错退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实行“一督查、一通报、一点名、一追究”制度。对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决不护短、不遮丑,先后点名通报了22个乡镇(街道)、76名不在岗的驻村工作队员。

 

        社会扶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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