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五十九期

21.09.2016  21:44

  

 

重庆市完善四大机制强力推动

  

脱贫攻坚资金整合

 

 

  为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庆市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统筹、整合、管理、使用等工作,抓住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重大机遇,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一手抓统筹整合,一手抓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政府投入

  

 

  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为扶贫攻坚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建立资金整合高位推动机制。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相继下发了《关于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4〕9号)、《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渝扶办发[2015]3号)、《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加快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为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创新管理使用机制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奠定了良好基础。为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中央文件下发之前,我市会同财政部驻重庆专员办,深入贫困区县开展专题调研,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试点意见后,迅速研究贯彻意见,于6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号),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就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止8月底,贫困区县均出台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脱贫攻坚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二、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 一是试点区县“扩面”。 中央要求各省2016年选择不少于1/3的贫困县试点,2017年试点推广到全部贫困县。我市考虑到脱贫时序较全国提前、贫困区县意愿强烈的实际,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4个国家贫困区县全面推开、一步到位,并将4个市级贫困区县的市级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试点。 二是专项资金“增资” 在中央明确20项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新增24项市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达44项,涉及17个市级部门。按照2015年口径,可整合用于18个贫困区县近100亿元。2016年以来,已整合相关专项资金60.4亿元。 三是审批权限“下放” 坚持重心下移、权责对等的原则,将44项中央和市级财政涉农资金的安排使用权、项目审批权、资金管理权完全下放到试点区县,解除专款专用“笼子”,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截止8月底,18个贫困区县已统筹整合使用中央、市、县三级财政涉农资金60.4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其中:14个国家贫困区县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39.3亿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亿元、农业生产发展7.3亿元、到户扶持等扶贫项目2亿元。

  三、改革统筹整合资金管理机制。 一是科学划分权责。 市级坚持“三不管五到县”,即: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将资金统筹、项目审批、招投标组织、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到区县,重点抓资金下达、制度完善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试点区县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是坚持规划引领。 指导贫困区县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做细做实扶贫项目库,将其作为资金整合的主要依据。同时,建立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负面清单制度,设定非支持项目范围,确保资金精准用于脱贫攻坚。 三是强化备案管理。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市级主管部门按照原渠道、采用因素法的方式切块下达,试点区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使用情况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在市级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中,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对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的及时纠正和查处。 四是资金限时下拨 中央资金原则上在市级收到后20日内下达到区县;市级专项资金上年提前下达比例提到80%以上,上年未提前下达部分须在市人代会批准预算后60日内下达到区县。

  四、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 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整合成果的根本标准,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到村到户到人作为核心指标,确保资金精确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和突出贫困问题,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 市级向社会公开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准确有效传递信息,便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区县政府在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行政村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到村民小组和自然村。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 将试点效果纳入对区县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和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内容,对试点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通报表扬,并在分配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倾斜。建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协同监管机制,由财政部驻重庆专员办、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五部门联合参与、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成果互认,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统筹整合资金“放而不乱”。

 

          资金计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