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八期

06.02.2016  10:52

  

 

 

江津区精准发力“治穷病”六个到位“拔穷根”

 

 

  江津区是重庆市扶贫开发工作非重点区,但该区农村面积广,其中山区面积占40%左右,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属于重庆城市发展新区中脱贫任务相对较重的区。江津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系列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和“开发式扶贫”与“自力脱贫”相结合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思路,集中全区力量和资源,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8亿元,在六个方面精准发力,落实六个到位“拔穷根”,构建了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2015年,江津区全面完成7354户24268名贫困人口脱贫越线和15个贫困村整村脱贫销号目标任务。

  一、保障精准,工作力量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42位区级领导分镇、包村、包户参与联系脱贫攻坚工作。全年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扶贫攻坚工作4次,召开全区扶贫攻坚工作大会、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6次,举办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帮扶工作等各类培训会20余次。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和镇街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明确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单位,层层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贫困村整村脱贫、贫困户脱贫越线任务落实到人。将15个贫困村纳入后进基层组织整顿,为每个贫困村确定2名以上区领导联系、落实1个区级扶贫集团、选派1名“第一书记”、落实1个驻村工作队、派驻1名大学生村官和科技特派员,共计42位区级领导、4800余名干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捐钱捐物、倾情倾力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每个帮扶责任人每月到联系贫困户帮扶1次以上,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扎根一线与贫困村干部群众一起开展脱贫攻坚行动,实现脱贫攻坚全覆盖。

  (三)出台“1+9”政策。江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区级有关部门围绕《意见》制定关于帮扶工作、驻村工作、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教育培训、医疗保障、低保兜底等9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9”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对全市“1+1+13”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进行了全面深化落实。

  (四)营造脱贫氛围。通过该区所属媒体开设扶贫专栏、制作脱贫攻坚专刊,通过村社设立宣传专栏公示脱贫对象和低保兜底名单,通过召开院坝会、一对一宣传等形式,做到了扶贫信息全公开、扶贫政策全宣传、扶贫工作全推进。对按期完成整村脱贫的贫困村给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对扶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爱心企业,予以表彰。

  二、投入精准,资源整合到位

  (一)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全年投入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48万元。区级财政除了年初安排的132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外,新增和提前安排1800万元精准用于贫困户专项脱贫项目扶持。每个贫困村获财政扶贫资金200万元以上,每个贫困户获财政扶贫资金1500元以上。

  (二)整合行业部门投入。江津区政府出台贫困户危房改造配套补助政策,全额安排专项配套资金对贫困户C级危房改造补助1.5万元,对D级危房改造补助3.5万元。交通、水务、国土、建委等部门整合项目资金8705万元,用于贫困村整村脱贫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

  (三)聚合社会力量投入。15个区级扶贫集团筹集帮扶资金1570万元,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实施脱贫致富项目,平均每个帮扶集团筹集资金100万元以上。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到贫困村投资,对在贫困村投资产业项目的基础设施优先纳入项目资金支持,先后吸引社会民间资金11989万元投向贫困村。

  三、对象精准,分类识别到位

  (一)逐级审查逐户甄别。摸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家底”,找准“穷根”,坚持因村因户施策。启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对建卡贫困人口和市级贫困村,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逐级审查、张榜公示等程序,逐户甄辨识别,通过大数据比对,将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购好车、购商品房四类对象全部排出扶贫对象之列,确保扶贫对象精准。

  (二)精准分类因户施策。根据困难程度,精准确定A、B、C三类扶贫对象,分级分类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通过出台政策、落实项目、筹集资金,帮助贫困村逐村落实项目,对贫困户实施“六个一批”,帮助实现增收、出行、饮水、住房、教育、就医等难题。全年15个市级贫困村实施扶贫项目142个,帮助24268名贫困人口解决实际困难问题2万余件。

  四、措施精准,靶向治疗到位

  (一)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8个,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535人,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30户;实施电网升级改造项目10个。贫困村在上半年已经安排100公里的基础上,再新增安排硬化公路指标100公里,共硬化村级公路219公里,新建村社便道150公里,实现每个贫困村有一条以上硬(油)化主干道公路,全部村民小组通泥结石路,聚居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人行便道,贫困村所有社级公路全部实现通达。

  (二)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增收工程。围绕富硒资源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富硒产业,培育发展乡村旅游、林下经济等,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顺产顺销。强化龙头带动,引导和鼓励贫困农户以扶贫资金、农房、土地经营权等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增加租金、股金和薪金收入。新发展富硒花椒1万亩、富硒大米2万亩、富硒茶叶1万亩、富硒水果2万亩,出栏富硒畜禽45万头(只),培育农家乐125家、龙头企业5家、农民合作社40个、村级扶贫互助协会11个,入社贫困户3471户,带动贫困户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三)大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创业、农村实用技术、就业技能等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创业、就业和脱贫致富的能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可转移就业的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贫困村培训1名以上致富带头人、5名以上创业致富能人、1名村医务人员和1名幼儿教师。

  (四)大力实施公共服务改善工程。实施贫困村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建设,贫困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率和村级卫生室村级标准化率达100%。每个贫困村按规范标准建设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文化中心户,实现村村通广播、通电视、通移动信号、通互联网。开展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设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63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五)大力实施“六个一批”脱贫工程。帮助贫困户逐一解决“八难”问题,对有劳动力、愿意留守农村、扎根农业的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发展实现4246户14038名贫困对象脱贫越线;对有意愿、有条件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口,转移进城进园务工,通过转移就业实现1549户3851名贫困对象脱贫越线;对生活在高寒偏远、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户,通过扶贫搬迁、梯度转移实现473户1640名贫困对象脱贫越线;对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免费午餐、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组建宏志班等教育扶贫,实现1040户3276名贫困对象脱贫越线;为贫困户全部办理小额意外保险,为15岁以上的贫困人口办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将患病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通过实施医疗救助实现2041名贫困对象脱贫越线;对因病因残、无劳动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两线合一”纳入农村低保兜底,实现1162户2736名贫困人口脱贫越线。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6548元。

  五、问责精准,督查考核到位

  (一)强化督促检查。实行扶贫攻坚目标责任制、进度报告制和跟踪督查制,将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责任进行分解,倒排工期,高效推进,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完善倒逼工作机制,严格打表,确保各项扶贫措施到边到位。

  (二)严格考核问责。把扶贫攻坚工作纳入该区综合目标考核,重点考核减贫、脱贫、增收、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实行扣分制。坚持结果导向,对不能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镇街和帮扶部门坚决实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不敢担责、完不成任务和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搞“被减贫”、“被脱贫”的,严格追责。

  六、谋划精准,长效机制到位

  (一)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投入机制。江津区政府设立区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今后每年按照区财政增长幅度递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产业扶贫机制创新试点工作,以及重点用于支持脱贫对象、返贫对象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巩固脱贫成果。

  (二)建立“协会带动脱贫模式”。对2013年已经被国务院扶贫办评选为社会扶贫优秀创新案例的《“协会+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夯实扶贫产业链》工作进行再创新、再深化,有效建立江津特色的产业扶贫、社会扶贫新模式。通过建立“双对接、双选择”的产业到户机制、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专业合作社承建农村小微型项目并吸纳贫困户农民就近务工,建立健全脱贫致富长效机制。

  (三)建立防止贫困代际传递的长效脱贫机制。江津区政府出台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实施意见,精准确定贫困对象,并从优生优育、教育扶贫、就业创业等方面全面落实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