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八期

28.02.2017  16:05

  

重庆城口:立足“准、实、细、严”

  

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为确保实现2017年整体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目标,城口县立足“更准、更实、更细、更严”的精准脱贫要求,扎实做好十大举措,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一、在“准”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厘清决战决胜靶向

  (一)开展“精准核查月”行动。从2月起,组织该县各部门、各镇街、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一个月时间,对贫困户逐户拉网式进行家庭信息核对、更新、纠错,进一步精准贫困户基本情况,摸清贫困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找准脱贫的薄弱点和难点,制定更加具体可行的帮扶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避免错退、漏退情况发生,提升政策落实精准度。

  (二)开展“千名干部大走访”行动。组织各级机关干部进村入户持续深入开展大走访,与基层群众满对面交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提升群众满意度。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月走访贫困户不少于30户。各行业牵头部门、帮扶单位每季度对帮扶村、帮扶户开展集中帮扶不少于1次。各行政村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每月对本村所有贫困户走访不少于1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群众满意度低于90%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年内不予以提拔,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去相关人员职务。

  二、在“实”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一)派驻脱贫攻坚专职书记。建立县领导担任镇街脱贫攻坚专职书记(主任)机制,实行包镇街包片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定期深入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具体困难,定期督导工作落实。

  (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对已有的90支驻村工作队进一步调整充实,向其余的106个非贫困村(农村社区)派驻驻村工作队,实现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全覆盖。同时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乡村干部管理,实行派驻乡镇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捆绑考核,通过查民情日记、查工作日志、查群众满意度,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能力审查和满意度排名,不断提升驻村工作质量。

  三、在“细”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强化资金项目监管

  (一)实行资金精细化限额管理。坚持“总额控制、限时完成,超额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采取“基数、因素、增量”相结合的办法,以各镇街和贫困村的贫困程度和贫困人口数量为参照,在不违背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基本程序的情况下,结合脱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涉农资金精细化安排,将整合今明两年涉农资金10亿元以上,提前一次性安排至镇街,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村容户貌等急难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资金保障。

  (二)优化资金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项目立项、设计、实施、建设、验收、报账等关键环节。对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直接发包给专业施工队伍承建,坚持集体决策,采取“一事一议”推行项目建设。强化镇街主体责任,对50万元及以下扶贫项目采取乡级验收,全面推进财政资金乡级报账制。

  (三)创新资金项目“三账一表”网络化管理。健全完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来源及审批台账、镇街实施管理台账、行政村项目基础台账,和一个项目一张明细表的“三账一表”电子台账,开发“城口县脱贫攻坚精准项目管理系统”,对脱贫攻坚申报、审批、实施、验收、报账等全过程网络化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各级各部门资金项目实施进度、验收、报账等情况,防止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监管权限“一放了之”,各镇街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同时,该县纪委、县脱贫攻坚办持续开展对部门、镇街、村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巡查,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并对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坚决追责问责。

  四、在“严”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强化督查巡查考核

  (一)开展“蹲点督导”行动。 一是 由联系镇街的县领导牵头,组建25支脱贫攻坚督导组,专职对脱贫攻坚任务推进情况、帮扶工作、干部大走访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蹲点督导,整改不到位、督导组不撤回。 二是 组建2—3支剖析小分队,对自然条件恶劣、基础条件薄弱、产业支撑缺乏、社会矛盾复杂,脱贫难度大的乡镇、村进行蹲点解剖影响脱贫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 组建8支突出问题蹲点督导小组,严格实行流动红旗、黄牌警告等制度,对定期督查、专项督查、暗访、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对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点对点蹲点督导,限时整改销号。

  (二)开展“交叉督查巡查”行动。 一是区县交叉督查, 加强与巫溪、开州等周边区县合作,模拟市级检查验收、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区县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二是乡镇交叉督查, 25个镇街之间,围绕脱贫攻坚到户到人政策落实、群众满意度、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每季度开展一次交叉检查,发现不足,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三是督查巡查组交叉督查, 依托12支综合督查组、18支监督巡查组,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轮岗交叉检查,督查组之间、巡查组之间督查巡查的对象不固定、不锁定,相互交叉核实,防止督查巡查不严不实。

  (三)建立“五个是否”责任清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用“产业是否发展、农民是否增收、作风是否务实、社会是否和谐、党员是否带头”五个标准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坚持机关党支部联系农村党支部、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农村党员和贫困户“双联系”制度,深化强村与弱村结对共建,建立“五个是否”具体责任清单,将脱贫攻坚履职情况纳入村支部书记述责述廉考核重要内容,每月开展党建扶贫综合评议,推行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结对帮扶。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