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八期

06.03.2018  14:02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以改革为手段

  

着力提高贫困地区自身发展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的意见》精神,把脱贫攻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以改革为手段,坚持将促进贫困地区发展与贫困人口脱贫相结合、强化宏观调控与补齐发展短板相统筹,推进实施《市发展改革委深化脱贫攻坚工作行动方案》,研究优化区县对口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促进贫困地区自身发展能力的提高。

  一、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地。出台关于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考核、用地、档案管理为主,结合统规统建、安置住房户型等需求细化形成“3+2”配套措施。全年争取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8亿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2亿元,协调落实融资资金17.4亿元。完成10万建卡贫困人口搬迁年度任务,投资38亿元,26239户搬迁户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探索实行高校录取农村籍学生来去自由迁移政策,大力吸纳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来渝务工人员就业创业。研究出台人地挂钩实施细则,促进市内外转移人口有序向主城区和渝西地区集聚,全年农业转移人口等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落户城市30万人。

  二、探索构建贫困人口利益联接机制。出台农林水利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股权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年中央和市级补助投资中实施股权化改革试点投资达5125万元。编制审定巫山县洋溪水电站和莲花塘水电站水电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试点项目工作方案。落实资金11580万元,支持黔江、开州、奉节建设大宗油料基地,加快推动重庆油橄榄研发中心、重庆油茶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以及支持巫山县开展煤矸石节能砖、城口县开展利用冶炼废渣制造水泥建设项目,将黔江、忠县确定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筹集安排市级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区县试点示范建设。支持巫溪县大宁河、石柱县七曜山地质公园等5个景区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景区辐射带动能力,推动贫困村乡村旅游发展。投资1.1亿元在巫山、巫溪和奉节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建成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985个。助推政策性银行提供信贷支持落地。同农发行重庆分行、重庆通信管理局分别与城口、奉节签订网络扶贫四方合作框架协议,对两县给予单列信贷规模及优惠贷款利率的精准信贷投放政策,重点支持其电商+扶贫增收、双创+返乡创业、大数据+精准帮扶、互联网+乡村旅游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稳步夯实贫困区县自身发展基础。配合打好交通建设“三年会战”,渝西高铁、渝昆高铁、渝湘高铁主城至黔江段等项目前期全面提速,渝黔铁路新线、南川至道真高速、万州至利川高速等项目建成投用,合川至安岳高速、永川至泸州高速、渝黔高速扩能等项目开工建设。积极落实城口龙峡等贫困地区中型水库工程中央资金2.3亿元和国家中小河流治理资金4.66亿元。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倾斜支持力度,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07亿元和市级投资0.244亿元。落实农网改造投资资金5亿元,完成所有行政村通动力电。累计落实资金2.15亿元支持贫困区县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沼气工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城镇污水垃圾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建设。倾斜支持生态保护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水电扶贫、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向贫困区县资金比重分别达100%、100%、89.7%、86.7%、80%。长寿、梁平和垫江共同实施的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成功申报成为国家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之一。申报重庆广电“百兆乡村”示范及配套支撑工程,重点支持奉节和城口创建国家网络扶贫试点示范县。深入推进扶贫领域“放管服”工作,将农村公路、交通干道等交通类项目纳入中小型公共设施项目范围,对中小型公共设施项目提出监管措施。

  四、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49亿元,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等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建设学校20所、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支持6个县级人民医院的建设,重点提升妇儿、产科、中医、精神、老年病等服务能力。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610万元,支持贫困区县实施广播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项目4个、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项目1个、建设足球场20个。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3619万元,支持贫困区县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6个,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推进养老、残疾人托养、医养结合等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城乡差距缩小到1:0.7,规范成户退出宅基地人员参保办法,稳步解决“农转非”贫困人口问题。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有关材料整理)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