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十七期

09.05.2017  13:32

  

重庆探索扶贫保险新路径

  

着力构筑致贫返贫新防线

 

  据调查统计,在重庆市165.9万人建卡贫困人口中,患病人口达66.9万人、占40.4%,因病致贫人口达51.3万人、占30.9%;因灾致贫6.8万人,占4.1%。因病、因灾、因意外致贫返贫情况,重庆市扶贫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的模式,为贫困户量身定制特色保险产品,陆续开展贫困户小额意外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农房保险等试点工作,探索创新“扶贫+保险”新途径,基本实现贫困人口主要致贫返贫因素的全方位保障。2013-2016年,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1亿元,为贫困户购买小额意外保险6531万元、大病医疗补充保险3921万元、农房保险550万元,提供商业保险保障7850亿元。截止2016年12月底,保险机构共赔付8139万元,7.2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一、坚持高位推动,做好保险扶贫顶层设计。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特惠与普惠、公益性与效益性相结合,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推进保险扶贫工作。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开展脱贫攻坚的意见》提出:“探索扶贫小额保险,为农村扶贫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以及医药费用提供保险保障”;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提出:“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现全覆盖;推广贫困户农房安全、人身保障等扶贫小额保险产品”。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行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保险扶贫机制”。市扶贫办分别与人寿重庆分公司、人保重庆分公司签订保险扶贫合作协议,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助推扶贫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加强扶贫、保监、金融、财政、卫生计生、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在政策制定、资金筹集、数据共享等方面协调配合,形成了保险扶贫的工作合力。

  二、紧扣群众需求,探索创新扶贫保险品种。经过多轮试点,在利用扶贫信息系统、医保报销系统、保险理赔系统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主要推出了4个扶贫保险品种: 一是 扶贫小额意外保险。主要为贫困户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Ⅲ度烧伤、伤害而产生的医药费用提供保险保障,每人死亡或伤残赔付4万元,意外医疗每人最高3000元,疾病身故每人600元。 二是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主要针对贫困户住院或重大疾病门诊发生的自付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部分进行分段赔付,每人最高赔付20万元。 三是 农房保险。主要针对贫困户农村自有、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主体损失提供保障,最高可获赔6万元。 四是 “精准脱贫保”。整合小额意外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等5个险种,统一购买“一揽子”保险,参保标准100元/人,采取“一款产品、多重保障,统一方案、分线理赔,市级统筹、区县实施”的模式推进,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同时,鼓励贫困区县根据实际,创新开发特色种植、养殖等农业保险险种,推进产量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创新产品试点,丰富保险精准扶贫的渠道和范围。

  三、强化保障实效,不断完善参保赔付方案。按照贴近脱贫攻坚实际、承保机构能保本、政策财力可承受的原则,从保费投入、责任范围、起付标准和赔付比例等方面不断优化保险方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 “扩”,即扩大保障范围。2017年综合设计的“精准脱贫保”,具有对象全覆盖、保障多元化、保费较低廉、确保赔付率等特点,为贫困人口提供涵盖意外伤害、大病医疗、重大疾病、财产、身故等方面综合保险保障,基本实现主要致贫返贫因素的全方位保障。 二是 “升”,即提升保险责任。大病补充保险保费参保费用从2015年的18元/年提高到2016年的35元/年,2017年提高到60元/年,赔付起付线从12000元降到6000元(目录内),2017起针对医保目录外的自费部分进行赔付;小额意外伤害身故或致残的最高保额从3万元提升到5万元,意外医疗保额从2000提升至5000元。 三是 “保”,即确保赔付率。建立双向调节机制,实际赔付率不足75%的,不足部分结转为下年度投保费用;实际赔付率高于100%的,由区县平衡后采取适当方式酌情予以补助。截止2016年底,小额意外保险共发生理赔案件7614起,赔付金额3313万元;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共发生理赔案件12851起,赔付金额3506万元;农房保险共发生理赔案件150起,赔付金额420万元。通过不断优化保险方案,各类险种年度总体赔付率可达到80%—90%,受益人群有望扩展至10%。

  四、注重便民利民,优化扶贫保险理赔机制。参与承保的人寿、人保等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扶贫保险中完善服务网络,开辟绿色理赔通道,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取信于民,受到基层干部群众好评。 一是 先行赔付机制。对重疾、发生意外的贫困户启动理赔绿色通道,实行提前给付。当一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达到较大金额时,保险公司按住院清单累计金额的50%进行预赔付,直接为贫困户分担沉重的医疗费用,着力解决看不起病、未治愈就出院的问题。 二是 快速赔付机制。贫困户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在5万元以内,保险公司对标准理赔案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赔付额度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的,在15工作日内核定,有效减轻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三是 集中赔付机制。针对贫困群众因行动不便、资料不全、报案不及时等导致保险机构不能及时赔付问题,利用市级大数据平台,定期与市社保数据比对,将需要赔付人员名单统一交商业保险机构和区县扶贫办,由保险公司统一核定赔款支付,让贫困户足不出户即可拿到保险赔款,实现应赔尽赔。

  从三年多运行情况看,重庆扶贫保险具有投入小、缴费低、保障全、赔付高、赔款快、效果好等特点,符合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加大财政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强化精准到户到人扶贫的新要求,从整体上增强了贫困群众抗御各类风险的能力,取得了扶贫方式有创新、参与企业尽责任、贫困群众得实惠的多赢局面。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