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十期

23.02.2016  13:29

  目  录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宋爱荣赴忠县视察工作时要求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奉节县委书记李光荣强调奉节县脱贫攻坚要坚持“四个结合”

  

▲市审计局积极谋划全面部署助推全市扶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南川区启动“六大行动”推进贫困村脱贫销号

  

▲石柱县以龙头企业帮带模式探索产业扶贫新途径

  

【要言摘登】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宋爱荣赴忠县视察工作时要求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要在2015年顺利实现22个村、3.4万人精准脱贫的基础上,进一步拧紧螺丝、加把干劲,在工作力度、工作节奏、倾注精力上更进一步,按照整体规划,既定举措,更加“精准”,坚决兑现2016年脱贫“摘帽”的政治承诺。 二是要做好内因外因的有机结合。 市农委扶贫集团要不遗余力,高度负责地把能调动的一切资源和力量都聚焦到忠县。忠县人民要通过脱贫攻坚,激发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弘扬“忠勇、诚信、求实、创新”的忠县精神,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三是要强化教育宣传。 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赴忠县开展精准脱贫项目签约及捐赠是一个良好的开头,要持续推动这样的行动,引导更多的企业、爱心人士投身脱贫攻坚,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感觉党和社会的温暖和帮助,教育引导贫困群众不等不靠、奋发有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区县“一把手”谈扶贫】

  奉节县委书记李光荣强调奉节县脱贫攻坚要坚持“四个结合” 一是要与宣传教育引导相结合。 整合宣传力量,广泛宣传中央和市、县的扶贫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干部培训,认真学习政策文件,让基层干部熟练掌握和运用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引导贫困户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二是要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 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的思路,打捆涉农资金和项目,拼盘开发。实施“1+7”农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坚持“规划从群众中来,方案到群众中去,建设让群众参与,质量由群众把关,建成后群众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接地气有实效,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要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 开展土地连片整合,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实施电商扶贫,发展农村淘宝网点100个,推动农村小产品对接网上大市场,打通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带动农村特色产业向商品化转变。 四是要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拓展群工系统民事代办功能,搭建“群众办事不出村”信息平台,实现“证件村里办、补贴村里领、信息村里查、费用村里交”。切实规范村务公开,确保扶贫政策、资金使用等在阳光下运行,在公开中落实。

  

 

  【部门声音】

  

市审计局积极谋划全面部署助推全市扶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一是强化领导 成立全市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扶贫资金审计项目实施工作,为全市扶贫资金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重点。 积极部署今后四年扶贫项目审计工作,印发《重庆市2016—2019年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从2016—2019年,每年对上年度纳入扶贫资金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范围包括18个重点区县和15个有减贫脱贫任务区县2015—2018年中央、市、区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 三是夯实基础。 此次审计将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处理原则、统一对外公布的原则施行。进一步完善“上审下”“交叉审”等审计组织形式,采取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的方式,与公安、工商、人力社保、住房、车辆、农机用具购置补贴等外部数据进行比对,追踪核实贫困人口、脱贫状况、受扶持情况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提高扶贫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区县动态】

  

南川区启动“六大行动”推进贫困村脱贫销号  一是“发展兴农”行动,推动市场主体发展。 支持贫困村社金融机构发展,引导市场主体到贫困村社投资兴业。在德隆、古花、合溪等乡镇探索移动登记、代理登记等新型服务模式,最大程度方便贫困村社创业者。 二是“合同帮农”行动,促进订单农业发展。 制定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参考文本,完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公示,优化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加大合同帮扶指导力度。 三是“商标富农”行动,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积极引导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做好农业品牌示范基地建设,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品牌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四是“经纪活农”行动,活跃农产品流通。 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将贫困村负责人、扶贫致富带头人、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和贫困户纳入培训对象,开展市场营销、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引导农村经纪人和涉农企业参与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帮助拓展贫困村社特色产品市场。 五是“电商助农”行动,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 开展贫困村电子商务推广培训,邀请“绿安”、“南川商城”、“方竹论坛”、“便利橙”等网络平台负责人讲解电子商务信息,引导经营者开设经营性网站或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设经营店铺,推动经营活动由线下向线上延伸。 六是“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加强合同监管、商标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加大农村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在6个农村工商所建立12315消费维权工作站,强化农村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受理工作,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扶贫经验】

  

石柱县以龙头企业帮带模式探索产业扶贫新途径  石柱县石家乡以“石柱县‘梦里荷塘’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依托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积极探索“引导基金驱动、劳务用工促动、农产品收购带动”的利益联结机制和运行方式。2015年来,该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2000万元,贫困户增收3万元以上。 一是引导基金驱动。 按36户贫困户每户3万元标准,将108万元乡村旅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引导基金注入乡村旅游合作社,合作社将引导基金借与石龙山计度假村有限公司,企业按借款总额10%的比例,每年向全作社缴纳10.8万元占用费,由合作社统一集中管理。乡政府对引导基金的运行和管理实施全程监管。每年底,合作社将收益资金按“10%用于合作社运行费用、40%用于奖励扶持、50%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基础补贴”的方式,制定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实施。 二是劳务用工促动。 公司每年所需的40余多用工岗位,优先满足贫困户务工,且与其他员工享受同等待遇。贫困户家庭有18岁以上在校大学校,可以申请到公司打暑假工,主要从事游客接待等工作,工资待遇不低于1500元/月;5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到公司从事保洁、保安等工作,工资待遇不低于1800元/月。2015年夏季,有11个贫困家庭学生、14个贫困户到公司务工,平均收入分别达5000元和8000元以上。 三是农产品收购带动。 公司将每年需要采购的农副产品需求量提供给合作社,与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按略高于市场行情的价格统一收购。合作社组织贫困户生产,结合每个贫困户的生产能力分解生产任务,并逐户签订购销合同。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 制定激励和淘汰机制。纳入龙头企业帮扶的贫困户帮扶期限为2年,对已经脱贫标准的则不再纳入扶贫范围。对在生产中不守诚信的、中途外出务工的、不服务组织管理的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贫困户,取消入社资格,从其他贫困户中替补。实施党员双联双帮制度。由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设立“帮联卡”,由帮联干部为贫困户落实技术,解决难题,督促完成产业协议,协调农产品销售。乡政府组成监督小组,对工作进行督查推进。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