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四十一期

04.06.2018  20:25

  

重庆巫溪:激活金融力量破解产业扶贫资金障碍

 

  为解决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资金难题,巫溪县探索制定特惠金融扶贫政策,通过“创新放贷机制、简化条件程序、加强督导考核、强化风险防控”,激活辖区金融力量,大力支持贫困户“5万以下、3年贴息,免担保、无抵押”扶贫小额信贷,有效打通金融扶贫“最后一公里”难题,目前累计发放小额信贷资金2.3亿元,该县1.8万多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实现增收脱贫。

  一、创新放贷机制,确保“敢放贷”。一是落实风险资金。为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探索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机制,2018年新安排3000万元作为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现已累计拨入承贷银行风险补偿金3520万元。二是落实贴息资金。出台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贫困户贷款按照基准利率实行“应贴尽贴”。2017年已拨付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80.8万元,2018年新安排贴息资金500万元。三是落实奖补资金。制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奖励办法,对信贷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金融机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年底按新增扶贫小额信贷规模的1%给予工作经费补助。2017年已拨付奖励经费99.3万元,2018年新安排奖励资金300万元。

  二、简化条件程序,确保“贷得到”。一是放宽条件。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业、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三项指标,为贫困户量身制定评级授信方案,明确规定只要符合贫困户标准、只要申请发展产业、只要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群众,不另设放款门槛。二是简化程序。因地制宜优化贷款调查和放贷审批方式,简化贷款流程和资料要求,对信用良好的贫困户,承贷银行根据调查管理团队和乡镇审批意见直接“信用贷”;对居住分散的贫困户,相关金融机构配备扶贫小额信贷流动办公车,到村级服务中心“批量办理”或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办理贷款手续。同等条件下,扶贫小额信贷与一般贷款相比,审批期限由5至7天降为2天。

  三、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放得快”。一是高位推动。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县域商业银行为成员的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镇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二是季度通报。将各金融机构、各乡镇(街道)小额信贷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通报,对排名后5位的乡镇(街道)和排名后2位的金融机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由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三是逗硬考核。提高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的分值权重(10分),对季度考核后五位的乡镇(街道)取消当季流动红旗评比资格,对年度考核后五位的乡镇(街道),取消“以奖代补”工作经费补助。

  四、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还得上”。一是选准扶贫项目。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入户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贫困户发展意愿、全面掌握贫困户的发展条件。召集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论证会,综合论证贫困户劳动力、生产技术、产业前景、销售渠道等因素,积极引导贫困户科学合理的确定产业发展项目,从信贷“源头”做好风险防范。 二是 开展技术培训。针对贫困户产业需求,由县农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一对一”技术支持,帮助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筑牢贫困户增收“堡垒”。三是创新产业保险。围绕县四大主导产业,试点推行“山羊价格保险”“烟叶兜底保险”等险种,有效规避市场和价格风险,为扶贫小额信贷装上“安全阀”。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保证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目前无任何逾期贷款情况发生。

  

(根据巫溪县扶贫办有关材料整理)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