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四十五期
目 录
▲重庆市增点扩面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贫困区县“松绑”
▲市城乡建委坚持“三个倾斜”助力脱贫攻坚
▲我市21.6万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十到户”精准扶贫
▲城口县开展专项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
▲忠县力量下沉强化脱贫攻坚驻村工作
▲丰都县探索产业扶贫“五金”路
【部门声音】
重庆市增点扩面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贫困区县“松绑” 近日,我市在14个国家级贫困区县全面启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涪陵、南川、潼南、忠县4个市级贫困区县在市级资金层面试点。市财政局整合中央20项资金和市级24项专项资金,涉及17个市级部门,以2015年相关资金规模测算,14个国贫区县可整合资金量近100亿元。 一是增加总量。 纳入统筹整合的中央和市级专项,用于试点区县的增幅将高于该项资金全市平均增幅。增加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向贫困区县倾斜,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清理整合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同一市级部门的专项资金项目总数只减不增,2017年前压缩30%以上。 二是切块分配。 统筹整合资金,市级按照因素法采用切块方式下达,提前下达比例将达80%。市级将在收到中央资金后20日内下达至区县。试点区县根据本区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市级资金来源,提出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由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区县报送备案的方案分别实施对试点区县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 三是协同整合。 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资金下达、制度完善和监督管理,以及指导试点区县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市级部门按脱贫攻坚规划调整完善专项规划,杜绝脱贫攻坚规划与专项规划“两张皮”。试点区县作为实施主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四是绩效引导。 市财政、审计、扶贫、监察等部门联动监管、跟踪问效。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发动贫困群众参与,构建多元化监管机制。试点纳入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脱贫攻坚督查巡查,考评结果全市通报。对试点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区县,分配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干扰阻挠试点工作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方面责任。
市城乡建委坚持“三个倾斜”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村镇建设向贫困区县倾斜。 在农村危房改造方面,优先考虑建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在资金计划上向1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倾斜。对全市18个扶贫开发重点区县中心镇建设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二是教育就业帮扶向贫困户学生倾斜。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出资40万元,继续对就读该校的扶贫开发重点区县建卡贫困户学生进行奖学助学,对全市在今年愿意报考该校且符合国家招生和学院录取政策的扶贫开发重点区县建卡贫困户学生,予以优先录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区县有建筑技能人员的贫困户在建筑行业稳定就业。重点扶持酉阳、彭水、城口、巫溪、秀山5县在2015年、2016年建筑类毕业的大学、高职生就业。 三是对口帮扶区县的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按照秀山县全面实现“摘帽”、“销号”、“越线”的时间节点,以精准扶贫、教育帮扶、规划编制、技能培训、产业扶持、村镇建设、地矿资源、能源保障、保险业务、电子商务等10个类别35个项目为抓手,计划下达该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1952万元、筹集集中使用的扶贫资金414万元,累计2366万元。下拨帮扶秀山集中使用资金200万元,用于该县党校电商培训平台建设,定期举办电商知识培训班;在每个乡镇建立物流配送站,在每个行政村培训1-2名贫困户从事电商物流配送工作;资助优秀贫困学生100名,资助金额2000元/名;推进7个贫困村精准帮扶项目实施计划,确保其整村脱贫“销号”。
【简 讯】
我市21.6万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十到户”精准扶贫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扶贫办等14个部门联合发起“我们一起奔小康”扶贫志愿服务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按照“政策协调到户、民情调查到户、采集需求到户、对策建议到户、项目设计到户、对接认领到户、定点帮扶到户、断档接力到户、台账记录到户和组织管理到户”摸清贫困户需求,目前已深入贫困村累计调查16.4万人次,收集扶贫需求39.7万余条。
【区县动态】
城口县开展专项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 一是 加强机构建设。 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办公室,制定《城口县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抽调60名干部成立18个监督小组,对该县25个镇街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扶贫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入户调查贫困户632户、走访群众1076人次;检查扶贫项目86个,涉及项目资金3291.8万元。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 建立《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不严不实”负面清单》,制定《城口县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负面清单》,实行“不严不实”负面清单督查考核,持续推动脱贫攻坚对象精准、措施到位、项目落地、资金安全、作风深入、任务落实。出台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扶贫资金监管台账管理制度等文件,有效防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扶贫项目县、乡、村三级台账管理,强化脱贫攻坚领域风险防控。 三是加强结果运用。 将专项监督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选择典型问题和重大案件,及时公开曝光。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件6人,部分镇街、部门9名领导干部受到诫勉谈话、提醒约谈等组织处理,20个单位因帮扶工作开展不力被集体约谈。
忠县力量下沉强化脱贫攻坚驻村工作 一是方式上全脱产。 实行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全脱产驻村制度,及时调整96名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队员,要求驻村工作队员2/3以上的时间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派出部门安排队员做好工作交接,为驻村队员提供生活保障。 二是管理上更严格。 出台《忠县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驻村工作管理。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按每个月不低于1/2的比例对驻村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帮扶工作成效纳入派出部门扶贫工作考核内容。 三是内容上更具体。 印发《忠县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任务清单》,细化驻村工作职责,多次对全部288名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以“做什么事、履行什么职责、如何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强化培训。 四是联系上更密切。 各个驻村工作队队员至少每月开展1次走访联系,“面对面”、“零距离”与贫困户交流沟通感情,并根据驻村要求掌握村情民情、宣讲扶贫政策、督促指导到户帮扶、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协办代办、协助解决突出信访问题等。
【扶贫经验】
丰都县探索产业扶贫“五金”路 该县把产业发展作为精准脱贫的重要支撑,坚持市场导向,激活要素资源,探索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致富的路子。
一是盘活资源收“租金”。 加强贫困村水讯路“三通”建设,加大土地整理、农综开发项目向贫困村投放强度,去年以来建设贫困村产业基地联网路、便道路750公里,依法有序流转林地、田地21万亩,惠及7600户贫困户,占总量的39%。其中,土地流转平均收益由2010年的150元/亩·年提高到500元/亩·年。
二是务工就业收“薪金”。 引导贫困户就近为流转承包土地等资源的经营业主务工4000余人,日均工资70元,惠及近3500户贫困户;对聘请贫困户务工每月10天以上、每天60元以上计酬的农业经济组织给予最高50万元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返还;组织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外出务工2.3万人,占贫困人口32%,人年均收入达2万元;积极引导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小微农企、产业基地定向贫困农户用工2100人。
三是订单包销收“酬金”。 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行以免费种苗、农资补贴、保价包销为特质的产业发展订单模式。2015年,新发展红心柚、青脆李、核桃等经果林6.6万亩,新培育紫苏、百合、葛根等优势中药材4万亩,有效带动1.2万贫困农户增收。
四是推销农产收“佣金”。 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通过互联网+与市场联结,为产业基地区建卡贫困农户开放特许经营、经销权。建立并依托农村“淘宝”县级运营中心、村级服务网点等平台发展电子商务,针对留守贫困农户开展电商培训,发展“村淘”合伙人139户,引导1000户贫困户围绕市场当好畜牧等经纪人,贫困户户均收入10000元。
五是量化分红收“股金”。 试点财政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通过扶贫资金配股到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探索建立贫困户以土地等资源作价入股,建立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推行业主、村集体、建卡贫困户4:1:5收益分配以及保底5%年收益率等量化分红措施,以分红的方式确保贫困户始终有收益。2015年,该县1.9亿元产业扶持资金的30%实行量化配股,直接带动2400户贫困农户当期脱贫、长期增收,累计实现量化股权收益1000万元。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