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四十八期
重庆黔江区“四个统筹”
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是重庆市委、市政府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是边远高寒山区贫困群众挪穷窝、拔穷根、治穷病,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途径,也是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黔江区坚持把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治本之策,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资源整合、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在统筹搬迁对象、统筹规划安置、统筹产业发展和统筹工作力量上不断探索,大力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近3年累计投入资金达5.2亿元,搬迁1.4万户4.2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900户1.9万人,开创了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一、统筹搬迁对象,确保贫困人口“愿意搬、搬得准”
该区地处武陵山腹地,山地占总面积的90%,边远高寒山区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非常恶劣。在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过程中,该区坚持贫困人口优先搬迁原则,实施差异化搬迁建房补助政策,努力推进贫困人口应搬尽搬。
(一)精准锁定搬迁对象。将居住在深山峡谷、边远高寒、环境恶劣地区以及其它生活艰难地区的农户纳入搬迁范围,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通过户申报、村评选、乡镇审查、区级复核的办法,确定“2013—2016年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4.8万人”的工作目标,分四年下达计划并逐步实施,对搬迁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真正搬贫搬困。
(二)重点搬迁贫困人口。按照“宣传发动、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公示公告、乡镇核查”的程序,重点搬迁居住在边远高寒山区的农村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和D级危房户,通过“区建系统、乡建台账、户建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逐户解决搬迁问题。
(三)重点实施整体搬迁。对25个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村组制定整体搬迁计划,集中解决贫困群众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目前,已有15个贫困村组整体搬迁,基本实现“搬迁一村、脱贫销号一村”目标。
(四)重点扶持深度贫困户。对有意愿却没有搬迁能力的特别困难农户实行“兜底搬迁”,在兑现扶贫资金、地票收益等政策资金基础上,由区级领导、区级部门、乡镇街道、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兜底帮扶,共计帮扶430户深度贫困户搬进新房。
二、统筹规划安置,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搬得动”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高搬低”、“远搬近”,鼓励和引导搬迁群众进城区、进集镇、进新村、进特色院落集中安置,统筹抓好房屋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搬得动”。
(一)统一房屋规划建设。以方便群众生活为准则,结合生态环境和节约建设用地要求,实行“统规代建”和“统规自建”相结合,对搬迁集中安置点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材料采购、统一施工监管、统一竣工验收和统一后续管理。先后启动建设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94个,建成64个农民新村,集中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万人 。
(二)实施差异化补助政策。近三年,黔江区根据搬迁对象的收入和安置条件不同,制定重点向贫困户倾斜的差异化建房补助政策,在市级统一政策基础上,区级整合资金6000余万元,按照搬迁人口每人200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并率先实行对深度贫困户的“一对一”兜底搬迁政策。从2016年起,重点对建卡贫困户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深度贫困户实行“交钥匙”政策,建房差额部分由对口帮扶部门帮助解决。
(三)统筹基础设施建设。该区围绕基础设施“六通六有”和公共服务“六个配套”要求,整合各类资金2.2亿元,建成集中安置点连接路63.4公里、硬化安置区道路101.5公里、修建供水管网99.8公里、供电线路64.5公里,极大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
(四)示范引领带动有力。积极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紧密结合,启动建设城镇拉动型、农业带动型、旅游观光型等集中安置示范点15个。建立健全农民新村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外,还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便民中心、农家书屋等公共资源成为农村电商平台、小额信贷平台、乡村旅游接待平台,承担起帮助农民提高农业实用技术、收集市场信息、销售特色农产品等服务职能。使搬迁农民享受到市民化待遇,过上市民般生活。
三、统筹产业发展,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
黔江区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上坚持围绕特色产业做文章,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路,在重点对群众迁出区域实施生态治理的基础上,创新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加大产业扶贫支持力度,努力实现“搬迁一人、致富一户、带动一方”。
(一)推动人口下山。每年对每个集中安置点补助1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鼓励居民自主创业。靠近城镇鼓励经商,靠近园区鼓励务工,靠近景区鼓励发展乡村旅游,靠近集镇鼓励发展现代农业。通过优惠政策激励吸引企业入驻搬迁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乡村旅游等各类培训2.3万人次,引导搬迁群众实现就近就业2000余人。
(二)拉动产业上山。搬迁之后还需继续耕种原有土地的农户,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实现土地的高效种养殖,以产业化、规模化、公司化运作方式,用“产业上山”构建畜牧养殖基地、瓜果蔬菜种植基地、中草药种植基地。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搬迁农户发展蚕桑3.5万亩、猕猴桃1.5万亩。如,阿蓬江镇麒麟盖虽然农民大量搬迁下山,但山上土地通过流转,规模化的烤烟产业依旧如火如荼。
(三)吸引游客进山。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美化农村环境,依托高山地区的丰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民俗、生态特色旅游及休闲农业,支持搬迁贫困户参与到该区乡村旅游示范建设中,对搬迁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予以专项补助,帮助发展果园采摘、民俗风情、避暑养生等特色乡村旅游,以旅游产业带动更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累计在农民新村发展乡村旅游示范户170余户、接待床位1200张,户均增收1.5万元。
(四)带动产品出山。结合旅游业发展、农村电商平台拓展,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地方特色产品加工和商贸流通。通过举办农产品展销会、组织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走出去、发展农超对接和配送直销、网上销售等多种渠道,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
四、统筹工作力量,确保搬迁工作“搬得顺、搬得稳”
黔江区进一步建立完善扶贫搬迁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搬迁合力,确保“搬得顺、搬得稳”。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作为最重要的脱贫任务,落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责任,形成“区级统筹、部门负责、乡抓落实、任务到村、搬迁到人”的组织保障体系。区政府定期研究解决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二)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每个贫困村明确1名区级领导牵头,组建帮扶集团、驻村工作队进行精准帮扶;对于兜底搬迁的深度贫困户,由每名区级领导帮扶搬迁1户,每个区级部门和重点企业帮扶搬迁1—2户,做到“不完成任务不脱钩,完成后再送一程”。
(三)建立限时完成机制。摸清搬迁对象、细化搬迁任务、明确搬迁时限,分别由区级领导牵头、区级部门负责、乡镇街道实施,将进场施工、基础完工、主体完工、搬迁入住等环节锁定时间节点进行控制,确保限时完成搬迁任务。
(四)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出台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考核办法,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的方式进行定期督查通报,通过“强推硬逼”的工作机制保障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