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四十六期

16.12.2015  17:37

  

重庆市水利局全力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

  

夯实群众脱贫致富基础保障

  重庆市水利局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孙政才书记提出的“水是改变面貌的第一需求”作为水利扶贫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瞄准贫困村、贫困人口水利需求,精准施策,持续用功,上下联动,集中精力推进水利扶贫工作,全力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

  

 

  
 

  一、精准发力,制定水利扶贫攻坚计划

  以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为重点,编制《重庆市水利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保障、水源保障、防汛抗旱减灾、水生态建设五大水利扶贫攻坚计划。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计划。 印发《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作方案》,下达6.64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如期实现1919个贫困村通自来水、94.5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得以解决,通水入户率达100%的目标。

   二是农田灌溉安全计划。 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贫困区县灌溉保障能力,基本满足农田灌溉和产业发展用水需求。到2017年,新增灌溉面积4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

   三是水源工程建设计划。 坚持大中小型水源工程并举,到2017年,确保新增供水能力6.7亿m 3 ,明显提高贫困地区水源供水保障能力。目前,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均有1座及以上大、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

   四是防洪减灾工程计划。 加大贫困村的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和各类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切实解决特大干旱情形下贫困人口饮水困难。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预警预报和中小河流监测系统“前哨”作用,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确保到2017年,贫困地区重要江河支流、中小河流得到初步治理,沿河乡镇基本达到防洪标准。

   五是水生态文明建设计划。 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开展中小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开展以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为重点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加强贫困区县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明显提高农村居民用电水平。通过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坡绿、岸美”目标。

  二、统筹资源,打好水利扶贫“组合拳”

  以贫困区县为主战场,对纳入国家有关水利规划涉及贫困区县及贫困村的水利项目,分类实行差异化投资倾斜政策,力争市级及市级以上补助资金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10~20%。

   一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把水利扶贫工作融入全市“十三五”水利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我市1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在脱贫攻坚战冲刺期从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

   二是积极开展贷款融资。 已争取农发行信誉贷款300亿元,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水利项目建设。指导贫困区县利用好信誉贷款,提前先干,届时归垫。

   三是打捆筹集其他资金。 从市属水利资金、涉农部门资金打捆整合出部分资金,集中投向贫困区县。引入社会资金,投入水源工程、农村小水电、乡镇供水等项目建设。

   四是减轻区县配套压力。 尽量减轻贫困区县地方配套压力,对涉及贫困区县的农村人饮等民生水利项目资金,力争不让贫困区县配套或少配套。

  三、改革创新,构建水利扶贫长效机制

  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精心指导贫困区县建立起确保农村饮水、农田水利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的五大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在水利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量化确权,依法确定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区县组织开展区域内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组织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流转交易。

   二是完善建后管护制度。 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建立完善水价制定、水费收取、维修管护、水源保护、水质保障、应急管理等制度,规范工程运行管理,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三是强化水质检测机制。 针对不同供水工程规模,建立日检、定期抽检、水质巡检制度,保证水质达标。

   四是建立财政补贴机制。 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对全市1919个贫困村每年每村补助5000元,专项用于高扬程供水用电、设施设备或管材维修养护等,8月底已下达今年补助资金959.5万元。

   五是加快政策法制建设。 拟于近期印发《重庆市水利系统水质监测工作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的出台和《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立法进程。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