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保护长江流域环境资源,重庆批准设立两江地区检察院

31.03.2020  16:00


人民日报》3月30日版面截图


2020年3月30日,《人民日报》第十四版刊登:《重庆批准设立两江地区检察院,保护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一文,内容如下:


近日召开的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检察院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重庆市两江地区检察院,作为重庆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主要负责办理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重庆市两江地区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在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原有案件管辖范围基础上,赋予其两类案件管辖权,一是长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二是长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不适宜地方检察机关管辖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检察院,将保护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点,对于完善重庆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优化铁路检察资源、探寻重点河流检察保护体制、提升检察机关保护长江生态司法效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