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出台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 向你征集金点子

06.04.2018  17:35

今日(6日),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从市政府网获悉,为了推进和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拟制定政府规章《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为使《办法》的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法制办公开征求《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今年5月1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八章,包括总则、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营商环境以及附则。

在投资开放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自贸试验区应当减少或者取消投资准入限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扩大投资领域开放。

自贸试验区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自贸试验区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证照分离”改革,推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名称登记自查自择,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度,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制度。

在贸易便利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自贸试验区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建立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外汇、税务、商务等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国际贸易链条信息,实现“一窗登录、一口申报、一网共享、一站办理、一键跟踪、统一反馈”。同时,在检验检疫制度创新上,征求意见稿也有详细规定。

征求意见稿指出,自贸试验区按照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开展跨境金融结算服务、跨境人民币业务、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跨境金融服务功能、金融风险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开放创新。

鼓励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进行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创新。

如果你有金点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直接在市政府网站相关页面留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9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47),信封上请注明“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4.通过传真023-60390728直接反馈。

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何浩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