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进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

19.05.2017  08:02

记者5月18日从市质监局获悉,2015年以来,我市累计完成食品卫生、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等领域269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整合精简,占总数的70%,初步解决了强制性标准交叉矛盾重复、超范围制定等问题。

据介绍,现行标准化法始于1989年,其标准体系和部分管理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改革要求,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被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范围严格限定为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取消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同时,我市对推荐性地方标准体系进行了优化。存量方面,我市累计完成481项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集中复审,精简数占推荐性地方标准现有总数的40.3%;增量方面,2016年,只有不足60%的新申报标准项目通过立项评估,确保“增量”标准严格限定在政府职责范围内,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留出广阔发展空间。

此外,我市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特种设备、环境保护、汽车制造等10余个行业开展团体标准试点,注册市级团体6家,正在制定团体标准超过20项,实现了团体标准的从无到有。

原标题:我市推进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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