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一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28.06.2017  10:41

      “天蓝了,水清了,鸟儿越来越多。这是美丽的‘人间6月天’。”6月27日,连日的雨天之后,蓝天白云下的重庆城格外美丽,家住九龙坡区彩云湖畔的市民刘莉莉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
      自从我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实施生态环保搬迁,主城区基本实现无钢铁厂、燃煤电厂、化工厂、燃煤锅炉、水泥厂和烧结砖瓦窑,以往弥散在城市上空的烟雾不见了,推开窗户,看见的是蓝天白云,听见的是声声鸟鸣。
      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让鸟语花香缀满长江畔,既是重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为保护生态环境,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局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及重庆实施方案,坚持水、气、土壤、声等多要素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实行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手段综合防治和多区域联防联控,加快推进生态环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联防联控防污治污
      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5月初,细心的市民发现,之前位于嘉陵江及长江的十几条餐饮船舶纷纷搬离了经营多年的老地方。
      这是因为,为确保主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主城各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船舶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在辖区内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到今年5月初,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餐饮船舶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此外,我市以改善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核心,系统控源,全面防污治污,全面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2013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累计投入588亿元,实施6000余项重点工程与措施,集中力量实施系统治理。
      在此期间,重庆还滚动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镇污水处理、主城建成区56个湖库污染综合整治等重点民生实事。
      据统计,自2013年启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来,我市累计完成了2700余个行政村整治,700余万人直接受益;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61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247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2%,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超过86%;(下转4版)(上接1版)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5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垃圾处理能力约1.6万吨/日;主城区56个湖库整治工程已基本完成,彩云湖、化龙湖等一批湖库重现水清岸绿,成为市民休闲娱乐好去处。
      在加强联防联控方面,川、渝、黔三省市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日趋完善;我市还以水质断面考核进行倒逼,推进区县落实治理责任制,推行区县政府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同时进一步厘清环保、水利、市政、移民等市级部门治水职责,建立共同治水工作机制。
      截至今年5月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长江支流水质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峡库区重庆段未发生重特大水污染事件,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6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1天,比上年增加9天,比2013年增加95天;PM2.5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3%,比2013年下降22.9%。截至今年6月21日,主城区优良天数为140天,同比增加5天。
      助推供给侧改革
      推动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
      2011年,重钢实现环保搬迁后,大渡口区面临产业空心化的难题,再造支柱产业成为当地最为紧迫的发展任务。
      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大渡口区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产业培育和发展全过程,紧扣全市产业发展大局,结合自身基础、条件和优势,决定培育以节能环保产业为首,包括信息服务和文化休闲旅游在内的三大新兴产业。
      “有人认为环保是一个光花钱的事,是一个做减法的事,其实节能环保也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重庆社科院副院长王胜表示,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以环保产业为代表的“绿色经济”已经成为重庆部分区县“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我市按照“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市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严格执行五大功能区域产业禁投清单,严把环评入口关,以产业调整为抓手,加快构建技术资本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在此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都市功能核心区,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都市功能拓展区以保护好“四山”城市生态屏障和“两江”等水域生态廊道为目标;城市发展新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山水田园城市;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
同时,我市还印发了《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禁止开发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全市共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域30790.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7.3%。这对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具有重要意义。
      在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绿色发展方面,我市推进大足、合川、綦江、梁平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区建设,加快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潼南工业园区等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大渡口区、大足区环保产业基地培育建设。
      推动机制体制改革
      构建新型环境监管体系
      今年1月17日20时至1月18日2时,车辆渝C692XX驾驶员罗某在为四川隆昌红动玻璃有限公司渔箭分公司转运一批喷釉废水时,分3次向雨水井里倾倒喷釉废水,倾倒量约9至10吨。
      荣昌区环保局于1月25日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区公安局,由区公安局对相关人员实施了刑事拘留,并在3月13日将该案件移送至江津区检察院。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坚持“零容忍”惩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加快环境法治建设,构建刑责治污新格局。近5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9436件,罚款金额共计5.3亿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0件,查封扣押89件,责令限产停产99件。《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修订和审议通过,于6月1日正式施行。我市还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构建环保行政部门与公检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联合处置、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联动机制。市高法院、5个中级法院和5个区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对全市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市检察院和相关分院、区检察院对应承办案件审查起诉,市和区县公安系统组建了专门环境安全保卫机构。
      此外,我市以环保法规制度体系为依托,不断构建和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环保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全市1020个乡镇全部设立了环保机构并配置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3312人。目前,我市在全国率先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监管体系。
      同时,我市按照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市委办公厅印发重庆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协调推进13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其中,我市出台了“责任清单”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督察清单”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追责清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组织清单”区县环保局领导干部任免工作办法。
      另外,我市还全面推进河长制,出台了《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立河长办集中办公,全市各个区县全部完成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选定5个案例展开索赔;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碳汇交易等试点工作。
      (上接1版)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5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垃圾处理能力约1.6万吨/日;主城区56个湖库整治工程已基本完成,彩云湖、化龙湖等一批湖库重现水清岸绿,成为市民休闲娱乐好去处。
      在加强联防联控方面,川、渝、黔三省市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日趋完善;我市还以水质断面考核进行倒逼,推进区县落实治理责任制,推行区县政府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同时进一步厘清环保、水利、市政、移民等市级部门治水职责,建立共同治水工作机制。
      截至今年5月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长江支流水质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峡库区重庆段未发生重特大水污染事件,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6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1天,比上年增加9天,比2013年增加95天;PM2.5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3%,比2013年下降22.9%。截至今年6月21日,主城区优良天数为140天,同比增加5天。
      助推供给侧改革
      推动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
      2011年,重钢实现环保搬迁后,大渡口区面临产业空心化的难题,再造支柱产业成为当地最为紧迫的发展任务。
      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大渡口区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产业培育和发展全过程,紧扣全市产业发展大局,结合自身基础、条件和优势,决定培育以节能环保产业为首,包括信息服务和文化休闲旅游在内的三大新兴产业。
      “有人认为环保是一个光花钱的事,是一个做减法的事,其实节能环保也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重庆社科院副院长王胜表示,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以环保产业为代表的“绿色经济”已经成为重庆部分区县“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我市按照“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市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严格执行五大功能区域产业禁投清单,严把环评入口关,以产业调整为抓手,加快构建技术资本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在此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都市功能核心区,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都市功能拓展区以保护好“四山”城市生态屏障和“两江”等水域生态廊道为目标;城市发展新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山水田园城市;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
      同时,我市还印发了《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禁止开发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全市共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域30790.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7.3%。这对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具有重要意义。
      在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绿色发展方面,我市推进大足、合川、綦江、梁平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区建设,加快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潼南工业园区等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大渡口区、大足区环保产业基地培育建设。
      推动机制体制改革
      构建新型环境监管体系
      今年1月17日20时至1月18日2时,车辆渝C692XX驾驶员罗某在为四川隆昌红动玻璃有限公司渔箭分公司转运一批喷釉废水时,分3次向雨水井里倾倒喷釉废水,倾倒量约9至10吨。
      荣昌区环保局于1月25日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区公安局,由区公安局对相关人员实施了刑事拘留,并在3月13日将该案件移送至江津区检察院。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坚持“零容忍”惩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加快环境法治建设,构建刑责治污新格局。近5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9436件,罚款金额共计5.3亿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0件,查封扣押89件,责令限产停产99件。《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修订和审议通过,于6月1日正式施行。我市还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构建环保行政部门与公检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联合处置、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联动机制。市高法院、5个中级法院和5个区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对全市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市检察院和相关分院、区检察院对应承办案件审查起诉,市和区县公安系统组建了专门环境安全保卫机构。
      此外,我市以环保法规制度体系为依托,不断构建和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环保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全市1020个乡镇全部设立了环保机构并配置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3312人。目前,我市在全国率先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监管体系。
      同时,我市按照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市委办公厅印发重庆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协调推进13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其中,我市出台了“责任清单”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督察清单”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追责清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组织清单”区县环保局领导干部任免工作办法。
      另外,我市还全面推进河长制,出台了《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立河长办集中办公,全市各个区县全部完成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选定5个案例展开索赔;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碳汇交易等试点工作。

链接:http://epaper.cqrb.cn/html/cqrb/2017-06/28/001/content_172042.htm
(重庆日报2017  年 06 月 28 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