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时报》“我市培训紧急救助员,普通市民可参加”

06.05.2015  20:28

   车祸、踩踏、火灾,当这些灾难突然发生时,应该怎么办?昨天,重庆市首届“紧急救助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在国家(重庆)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举行,50余名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员将在这里进行3天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医疗技能等训练学习。

  “紧急救助员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发布的新职业,2006年起,在社区、旅游等行业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而目前正在推广。”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紧急救援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专员毛恺介绍,该培训主要的内容是心肺复苏、伤员止血包扎、伤员转运、担架制造等院前急救培训。取得证书的紧急救助员,一旦身边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实施自救互救,并为医护人员的到来赢得宝贵时间,创造施救条件。

  毛恺表示,企业、社区、学校、大型商业街等人群密集的地方都应该配备此类人员。据悉,去年全国共有1000多人参加此培训,而今年,截至目前,约有500多人参加培训。接下来将会找一些大型企业合作,对他们的员工进行培训,回单位后可组建救援队。

  据了解,此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紧急救助员、高级紧急救助员、紧急救助师,培训费2200-4500元/人不等,鉴定费260-520元/人不等。

  心肺复苏是急救的一种形式,昨天,现场救援专家海墨表示,按照急救常识,在采取电击除颤并恢复心跳前,心肺复苏是不能停止的。

  据了解,普通百姓在做心肺复苏急救之前,首先要判断伤者的状况,看是否为心脏骤停,以拍打、在耳边呼唤对方来判断他是否还有神志意识,如果发现没有意识、没有呼吸,要赶快实施心肺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