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公益诉讼大事记

21.08.2018  22:10
重庆检察公益诉讼大事记

重庆检察公益诉讼大事记

2017年7月6日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徐家镇人民政府发出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2017年7月24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公益诉讼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民行部门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贺恒扬检察长提出八点要求:一是把握“积极”“审慎”“适当”的工作原则;二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监督领域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强化立案管控,注重线索摸排,规范审批程序,创新工作机制;四是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积极争取支持;五是主动加强与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沟通,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六是要切实加强培训培养公益诉讼工作骨干、专业人才;七是在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半年检察长工作会议上,就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予以强调;八是切实抓好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2017年8月4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提出加强学习培训、认真摸排和储备案件线索、主动汇报沟通、依法规范办案等四项工作要求,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稳妥实施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7年8月24日、27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检委会专职委员陈祖德分别带队赴全国公益诉讼工作先进地区贵州、吉林考察学习。

2017年9月4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公益诉讼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市检察院赴贵州、吉林考察组向党组专题汇报了对两个公益诉讼试点地区的学习考察情况;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扎实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打造检察工作新增长点。

2017年9月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同志批示:“先抓准办好几个案件,营造良好氛围,实现良好开局。

2017年9月25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评估会,确定5件挂牌督办案件。

2017年10月10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同志批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作为、认真履职,扎实有序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帮助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2017年11月24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攻坚月”专项活动。

2017年12月21日

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荣昌区人民检察院诉荣昌区古昌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案。

2017年12月26日

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8年1月12日

重庆市委召开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会议。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对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

2018年3月9日

荣昌区人民检察院诉荣昌区古昌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案在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3月29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期2年的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2018年3月30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建立全市检察机关“3·30”公益诉讼工作年度例会制度,并召开首次会议。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18年4月28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决定在2018年5月集中开展以“公益诉讼,为了您的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

2018年5月17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

2018年5月17日

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线举报平台在“重庆检事儿”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2018年5月21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的通知》。

2018年5月23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五个分院及万州、黔江、涪陵、渝北、江津五个环保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地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专题座谈会。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并讲话。

2018年5月29日

江津区人民法院对荣昌区人民检察院诉荣昌区古昌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案作出一审判决,全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2018年5月29日

秀山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文化委员会发出全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2018年6月5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和突出成效。

2018年6月19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推行“现场送达、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的通知》。6月21日,石柱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首次采用“现场送达、公开宣告”方式,向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2018年6月28日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邓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8年6月29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重庆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