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重庆检察·圆桌访谈】扛起公益诉讼职责,服务保障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

14.01.202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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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中展示重庆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和最高检部署,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2021年全市“两会”前夕及期间,重庆市检察院联合部分主流媒体重磅推出“新时代重庆检察”圆桌访谈,邀请部分检察长围绕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比”、检察官业绩考评、助力脱贫攻坚等重大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访谈内容在重庆检事儿首发,参与媒体同步推送。





访谈嘉宾

周 军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唐蓉川 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

张世勇 武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 雄 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持人

刘亦薇 沙坪坝区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干警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新时代重庆检察”圆桌访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一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保护长江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为重点,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军,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唐蓉川,武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世勇,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雄共同聊一聊如何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境内长江干流里程达691公里。围绕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生态,各院是如何部署和谋划的?


第一分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和“质量第一、规范优先、拓展规模、确保实效”的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心工作,助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亲自带头办案。检察长针对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向职能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统筹整改。分管副检察长领办辖区首件涉及工业污水直排长江污染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基层院检察长、分管领导纷纷挂帅,走访现场、研判案情,排除阻力,保障办案。通过一体化办案,促成两级院形成了合力。


为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二分院探索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整合环资类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职能,打造专业的生态检察官队伍,推动对三峡库区林、地、湖、草、水体、库岸等环境资源进行“全覆盖、立体性”司法保护,形成法治化、系统性的长江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推动形成“力度加大、内部协作、上下协同、尺度统一”的一体化生态检察工作格局,制定《长江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工作办法(试行)》,形成长效一体化办案机制。


武隆区检察院结合“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把加强生态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工作的重心。一方面,以办理监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和英雄烈士权益保护“4+1”领域案件为着力点,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市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稳妥探索办理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五大“”外领域案件。


忠县检察院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以争创“长江生态检察特色院”为抓手,以办理市检察院挂牌案件为牵引,以点带面、纵深推进了“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了检察力量。


抓好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的抓手。请问,各院都有哪些创新性的做法?


第一分院联合各方力量,加强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协作,构建了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多层级检察保护体系。一是与四川省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市检察院以及五分院会签“4+2”协作意见。二是与四川省广元、遂宁、南充、广安、资阳市检察院,共同签署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意见。三是指导辖区6个检察院与邻省基层院建立嘉陵江及其支流保护协作机制。四是制发辖区贯彻落实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的指导意见,组织辖区7个嘉陵江流域基层院会签协作意见,建立由分院统筹指导、基层院联动协作的一体化办案机制。


武隆区检察院突出重点领域整治,积极落实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部署,针对饮用水源污染、水库生态环境安全等问题积极履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效果。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2018年底,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将相关行政机关和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检察建议,纳入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评价体系中。


忠县提出以争创“长江生态检察特色院”为抓手,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把提升诉前检察建议的精准度作为确保公益诉讼质效的关键之举。围绕质效,突出把调查做实、把依据找准、把法理讲透,让责任主体搞清楚问题是什么、危害在哪里、怎么样整改,从而凝聚办案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主动与县河长办会签《河库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办法》,建立联席会议、信息资源共享、线索移送等四项协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公益诉讼进党校”宣讲平台,公益诉讼成为全县干部必修课,培训7期800余人。


公益诉讼案件往往案情复杂,牵涉面广,办案难度大。在具体办案工作中,分院如何统筹辖区的办案力量?


第一分院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拓展办案规模,深化监督实效。针对监督重点领域,深化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积极落实“1号总河长令”,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通过专项行动模式统筹辖区加大办案履职力度。为确保办案质效,第一分院还探索了“两见面听取意见”“三环节证明要求”“四要素跟踪问效”等方法指导和规范辖区办案。为减轻基层办案阻力,成功探索重庆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指定管辖机制。


第二分院创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实现上下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由分院统一调配辖区两级院办案力量,联合办理疑难复杂生态检察案件,规范人员调配程序及工作职责,强化分院统筹协调、指导、督导作用,促进辖区各院生态检察业务共同发展。同时,创造性探索跨区域捕诉合一、跨区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检检察官、公益诉讼检察官同时出庭的一体化办案模式,针对性解决环资类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集中管辖导致跨区域侦诉协作不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质效不高等问题。


据悉,“探索完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被市委确定为2020年30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请问,2020年推进效果如何?


生态检察改革是第二分院对“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的完善和深化,整合了刑事、公益诉讼检察中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检察职能,建立了“刑事打击为先导、公益诉讼为主导”的生态检察新模式,一手抓刑事惩治,一手抓生态修复。该制度建立两年多来,累计从刑事案件中排查出公益诉讼线索351件,立案139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9件,挽回生态公益林37.51亩、耕地43.44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地面积33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4.85公里、被污染水域面积275.66亩,督促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7481.5吨、回收和清理生活类固体废物8272.5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9家。


2020年,在公益诉讼方面,都有哪些典型案例,取得了哪些成效?


2020年,第一分院立案办理了重庆市嘉陵江右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此案被最高检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同时,第一分院还办理了首例以区级政府作为监督对象的案件即某区政府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案。在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对多个侵权标的较大的案件提起了诉讼。对全市近年来滥伐林木数量最大和非法捕捞数量最大的两个案件——原国家林业局督办的杨某等人滥伐林木500余亩、蓄积达5500余方破坏森林资源案、杜某等人非法捕鱼157公斤破坏水生资源案依法提起诉讼追究了侵权责任。辖区两级院发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201份,起诉24件,法院已判决14件。分院充分发挥办案引领作用,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两级院先后组织侵权人缴纳生态修复费288万元(同比上升317%),补植林木8149株,修复土地近800亩,投放鱼苗40余万尾,切实维护了长江生态安全。


武隆区检察院办理的鸭江镇刘某某等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是全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令当事人承担修复费用2.8万元,投放鱼苗7万余尾,增殖放流,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武隆区检察院共立案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39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8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已判决胜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已判决胜诉。“李进士故里”文物保护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市检察院对忠县农业化肥农药面源污染作为公益诉讼案件挂牌办理后,忠县检察院迅即成立专案组,在市检察院和第二分院的指导下,共组织调查21个乡镇街道48个场集,走访12个农业服务中心、200余家农资经销商和1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督促13个乡镇(街道)发放土配方施肥建议卡25万余份,建立配方肥专销点182个;督促推进建成水肥一体化示范片2万余亩,实现全县化肥减量500余吨,较上年减少使用量1%,排全市前列;督促没收劣质农药等900余包,取缔无证经营农药摊点68个,设置农药废弃物回收点343个,发放686个农药包弃物回收桶。该案的办理,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0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6件,占88.5%,有效推动了忠县修复治理长江生态环境。


新的一年,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哪些新部署?


第二分院将长江生态检察工作与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落实好第二分院及辖区分别与四川达州市检察院、开江、邻水、宣汉、大竹、万源县、湖北竹溪县、陕西紫阳县等8个周边省县的检察机关签署的跨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协议,不断汇集生态保护合力。


武隆区检察院将把公益诉讼工作围绕服务全区工作发展大局,持续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查办破坏“一江两山”(乌江、仙女山和白马山)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继续加大对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内的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外案件的探索工作,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