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开展系统内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20.05.2019  18:43




2019年5月14日,《检察日报》刊登:“坚持‘巡’的高度 确保‘察’的精度 重庆:开展系统内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一文,内容如下:

院党组要率先垂范,全院干警要全力支持配合,切实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变‘巡察我’为‘我要主动接受巡察’。”4月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宏在该院党组接受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时这样表态。

今年4月以来,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全面启动第四轮巡察工作,派出3个巡察组同时进驻沙坪坝、江北、北碚、江津、大足、铜梁等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通过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缩影。

强化组织领导 确保“”的高度



紧盯检察机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开展专项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院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检察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等方面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今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召开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强调,要在高质量巡察全覆盖、巡察整改落实、完善巡察格局、加强巡察规范化等四个方面持续用力,以政治建设大提升引领和推进检察工作大提升。

随后,重庆市检察院选派3名讲政治、懂业务、敢担当的厅级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市院、分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基层院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员额检察官、办案骨干与纪检监察、巡察、政工、财务部门的优秀干部共同组成巡察组,全方位增强巡察队伍的生机活力。

我们改变过去巡察组基本由纪检监察和政工干部组成的模式,真正将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贺恒扬表示,像这样的巡察,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已经开展了四轮。

2019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而早在2018年的内设机构改革中,重庆市检察院积极主动争取重庆市纪委监委、市编办支持,成立专门的巡察工作办公室,确保日常工作有部门具体落实。

健全组织架构,配齐配强巡察力量,是确保巡察工作切实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重要前提。”在贺恒扬看来,开展好系统内巡察是厚植党执政基础的制度安排,是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大举措,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巡前准备规范 确保“”的精度



巡察决不是走过场,而是一次实打实的政治体检。”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刘艳红表示,巡察开始前,重庆市检察院就根据最高检有关要求,制定了细化措施,把巡察工作向前延伸,确保“”得精、“”得准。

重庆市检察院制作了《巡察工作手册》,汇总中央、最高检、重庆市委有关政策和制度,从巡前准备、巡察开展、意见反馈、线索移交、巡察纪律等5个方面,全面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对信访件处理、问题底稿制度等8项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为巡察工作人员提供了基本指引。

被巡察单位确定后,重庆市检察院巡察办分别向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市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信访接待、干部管理、意识形态管理等相关内设部室去函,全面收集包括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质量和规范司法行为、涉检信访、涉检网络舆情等在内的各类信息,提供给巡察组,提前了解被巡察院情况,做到巡察监督有的放矢。

同时,重庆市检察院专门设立巡察督导组,由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全面指导工作,两位副厅级副组长及巡察办主任对口指导巡察组工作,加强督导和问题把关。

此外,重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集中两天时间组织巡察组成员就巡察流程、巡察工作要求、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等进行集中培训,并针对过去巡察中反映出来的常见难题,邀请长期参与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同志、曾经参与最高检巡视工作的业务骨干为巡察组成员作专题辅导,着力让巡察组成员在进驻前做到心里有数,方向明确。

打铁必须自身硬。为坚持以党建强队建促巡察,重庆市检察院在党组巡察组成立的同时,还成立3个临时党支部,负责巡察期间巡察组的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巡察队伍的良好作风。

边巡察边整改 确保“”的成效



这是一个较普遍的问题,被巡察的三个区检察院要认真整改。”日前,贺恒扬在重庆市检察院巡察办报送的一份报告上作出批示。该报告显示,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个别检察院网站存在“僵尸化”现象,主页内容更新不及时,个别栏目长期未更新。5月6日,重庆市检察院立即召开机关部室工作会议,研究网站“僵尸化”现象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整改要求。

在本轮巡察中,市检察院党组改变过去巡察后统一汇报的工作方法,特别注重巡察问题的及时汇报、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刘艳红表示,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重庆市检察院创新建立了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巡察情况日报制度。为实时掌握各组工作进展,要求各巡察组每天向市检察院巡察办报送当天发现的问题,重要问题当日形成专题报告,巡察办指定专人整理汇总后,每日上报巡察督导组,便于及时全面掌握情况、加强领导和指导。

二是建立巡察动态及时反馈机制。市检察院巡察办编发《巡察工作专报》,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巡察组工作动态、被巡察单位接受巡察和立行立改情况、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建立立行立改工作机制。对被巡察院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探索运用《立行立改通知书》的方式,督促即刻整改。

巡察开展以来,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出台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10条措施》,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针对被巡察院会风会纪松散等问题,由巡察组向被巡察院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2份,被巡察院均认真认领,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针对巡察6个院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市检察院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的6个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指导组,面对面进行督导指导,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