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公布 家长和考生应审慎选择就读院校

04.07.2016  22:17

      华龙网7月1日18时15分讯(记者 周梦莹)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展,今(1)日,重庆市教委发出通告,公布今年全市具有高等教育助学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并提醒家长和考生,注意识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高等教育的界限,避免上当受骗。
  5所教育机构 其中一所暂停招生
  根据市教委发布的通告,今年我市具有高等教育助学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包括:三峡联合职业大学、重庆新世纪专修学院、重庆民族专修学院、重庆经贸管理专修学院、重庆科技工程专修学院。
  其中,三峡联合职业大学经批准仅为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教育教学校一个外办学点,办学地址:巴南区界石公路物流园区北区;重庆新世纪专修学院、重庆经贸管理专修学院仅招收职业技能类非全日制培训学生;重庆民族专修学院仅招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经学校主动申请,重庆科技工程专修学院2016年暂停招生。
  不具备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为主,不具备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资格。
  市教委方面表示,非学历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的在校学生目前只能通过3种培养方式获得高等学历教育相关文凭:自考助学、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办学点、网络远程教育教学点。学生必须首先取得3种学习形式的学籍资格,再通过相关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才能取得成教、自考或网络教育的毕业证书。
  同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的自考学生,必须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市教委方面提醒学生和家长,应注意识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高等教育的界限,明确就读学籍身份,审慎选择就读院校,避免上当受骗。凡未达到普通高考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均不能注册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