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

16.02.2016  10:47
  2月15日,重庆法院党风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总结2015年重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会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与重庆高院党组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钱锋指出,重庆法院司法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是一项没有休止符的永续工程。廉政纪律只会越来越紧,行为规范只会越来越细,执纪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全市法院要严格遵循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持续不断推进重庆法院司法廉政建设。

  春节上班第二天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已坚持了八年,成为重庆法院坚守司法廉洁的一个重要标识。钱锋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重庆高院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四条刚性要求和言行举止“五个必须”“六个不准”,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及时提醒、严肃处理、严格问责,引导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不踩“红线”、不碰“底线”,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司法廉政建设主体与监督责任,全市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纪律管住、管好法院的全体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项廉政规定不折不扣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变化,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司法廉政建设,善于运用司法专项巡查、审务督察等监督方式,着力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同时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督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要围绕纪检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支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突出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同时继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