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贸试验区推出10条有针对性的税收便利举措 “足不出户”就可缴税

05.07.2017  19:53
【摘要】 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区)办理税收业务,将更加方便。7月4日,重庆市国税局发布消息称,将在重庆自贸区推出10条有针对性的税收便利举措,简化办税手续和流程,减轻办税负担,让投资人更加轻松做生意。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

  记者 孙琼英

  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区)办理税收业务,将更加方便。7月4日,重庆市国税局发布消息称,将在重庆自贸区推出10条有针对性的税收便利举措,简化办税手续和流程,减轻办税负担,让投资人更加轻松做生意。同时,还印发了《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梳理出71条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税务部门贯彻落实。

  缴税将可用支付宝微信

  据重庆国税局消息,全市国税系统将在自贸区实现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扫码支付缴税;国税地税将在自贸区共建联合办税厅,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在12366重庆纳税热线设立自贸区政策专席,为自贸区纳税人解疑答惑;通过税邮(邮政)合作,纳税人足不出户领取发票;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范围,自贸区内企业可自行申请领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同时,在自贸区内,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等国际税收涉税事项;市国税局还将建立免审批税收优惠政策自享清单,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主备案后即可申报。

  此外,市国税局还将针对自贸区内的出口企业开展申报、证明办理、审核审批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的“无纸化办理”试点,降低企业办税成本;加强税务机关内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解决自贸区内企业的重大涉税诉求和重要涉税问题;全面梳理各领域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税收优惠政策指南,方便自贸区纳税人了解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推出71条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市国税局还印发了《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要求全市国税系统贯彻落实。

  记者看到,这份优惠政策指引一共梳理了5个方面71条税收优惠信息,包括自贸区适用相关税收政策及普遍性优惠、物流贸易领域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服务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现代服务领域税收优惠政策、高端制造领域税收优惠政策。每条信息包括政策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解读。

  例如贸易多元化试点政策,享受主体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专门划定的贸易功能区域内的企业。

  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重庆自贸区范围中的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内的贸易功能区内开展贸易、物流和流通性简单加工等业务。允许非保税货物进入贸易功能区运作,从境内区外进入贸易功能区的货物在其实际离境后凭规定材料予以退税,给予贸易功能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保税货物在进入区内、在区内销售继续适用保税政策。该政策的享受条件为企业应当在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专门划定的贸易功能区域内开展业务。

  重庆市国税局方面要求,全市国税系统要执行好、落实好《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最大限度惠及纳税人,精准施策助力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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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可自任”高管

  重庆商报讯今后,银行在重庆自贸区设立支行及以下的分支机构,程序将大大简化。7月4日,重庆银监局发布《关于简化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试行)》通知,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外资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分行,在自贸区内新设、变更、终止分行级以下(不含分行)分支机构,无需报经监管部门事先审批,采用事后报告制。

  人事任用方面,自贸区内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分行以下分支机构高管人员,其任职资格无需报监管部门事先核准,免于参加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实行事后报告制。

  拟任职机构的上级管辖行(法人、市级机构或被授权机构)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该实施细则规定,在内部任命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银监局或所在地银监分局报送报告材料。监管部门就报告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后,在《银行机构报告类事项签收台账》上进行登记,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试行过程中,若发现辖内机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发生重大风险违规事件,重庆银监局可酌情暂停其享有的自贸区准入简化政策。记者 郭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