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英达公司等5家企业破产重整 法院指定管理人

29.11.2018  22:31

  图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文发布该院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工作。摄影 刘贤

  中新网重庆新闻11月29日电 (记者 刘贤)现金流枯竭、诉讼缠身、主要资产被采取保全措施,重庆5家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依法指定管理人,最后让已经存在20余年的民营企业的主体资格和营业事务得以保存。 

  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18年度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重庆英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英达公司)等5家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英达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现为5150万元,主营汽(柴)油批发及存储、销售等。重庆得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得力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4500万元,以自有资金投资加油站、加气站建设项目等。 

  得力公司作为股东出资2家公司。得力公司的股东还成立了1家公司。这5家公司以气(柴)油销售为主业,形成了以油库为核心,储存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受油气行业市场下滑、企业投资过度、贷款收紧等影响,5家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经5家公司申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受理了这5家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依法指定了管理人。 

  管理人履行职责后,发现5家公司人员交叉任职,资产、资金相互混合,债务互保,提出将5家企业合并重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听取债务人、债权人的意见后,裁定5案合并重整。 

  在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因存在一些无法控制的风险未获通过后,管理人根据债权人要求设计了债转股方案,由普通债权人成立一家新公司,获得原5家债务人企业的全部股份,普通债权人根据债权金额获得新公司的股权。最终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各表决组表决通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 

  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吴比分析,该案运用《破产法》关于破产重整制度的规定,避免了破产清算,保存了已经存在20余年的民营企业的主体资格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设计的债转股方案,取得担保债权人同意延期获得清偿的承诺,为民营企业渡过难关赢得机会,也为意向投资人顺利进入铺平了道路。与此同时,5家民营企业200余名职工的工作和经济收入保持了稳定。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文说,五中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在加大执行力度,快速兑现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2018年前三季度,五中院共办结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108件,兑现金额117505.1万元。 

  结合此次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建议企业重视建立健全内部风控制度,加强业务合规和流程审核;增强对外贸易能力和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处理企业债权债务纠纷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