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助力构建老年人照护体系

20.02.2018  14:19

新华社消息,记者从重庆市金融办获悉,重庆近日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意见》,自2018年起试点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这意味着重庆将借助保险手段集纳社会资金,引入社会力量加速构建老年人照护体系。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据介绍,重庆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期间,保险资金通过医保基金、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等渠道筹集;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其中医保基金补助60元/人/年,参保人个人承担90元/人/年;对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服务项目及标准的费用,将不设起付线,按50元/人/日的标准结算;在经办服务方面,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具体承办。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国高龄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日益增多,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需求迫切,呼唤较强针对性、专业性、医养结合的长期护理服务,但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是我国亟待补足的短板。有鉴于此,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引入社会化力量构建养老照护体系。

原标题:重庆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助力构建老年人照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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