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调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10.01.2018  08:01
      市财政、卫生计生部门日前发出通知,从2018年起,将全市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调高40%。
      此次调标是落实国家动态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部署。《通知》明确,将重庆市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700元。
      对于资金来源,《通知》也有明确,标准调整后增加的资金,由区县承担,市级财政对确有困难的区县转移支付适当补助。
      两部门要求,各区县要严格政策口径,不得随意乱开口子;要认真核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情况,防止冒领、错发等情况;要加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管理,确保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