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再启贯彻八项规定新征程

11.01.2019  12:20
      无论巡视、巡察,还是审计、财政监督,只要发现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且其用途违反八项规定的,将从重从严扣减预算或转移支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方面责任。
      日前,重庆财政针对财经领域存在的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预算资产财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航标,再启八项规定精神在财经领域持久“开花结果”的新征程。
      “以八项规定为尺子,丈量用钱的短板,提出堵漏的措施。”重庆市财政局监督处负责人说,此次突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从预算编制执行到财务核算、从绩效控制到信息公开、从监督检查到责任追究打了系列补丁,更好地促动用钱各方明是非、知进退、有取舍,让八项规定在推动财政管理中产生更持久的效用。
      年初预算,必须用项目说话。重庆从项目入手、在预算编制源头上堵住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的“天窗”和“暗门”。建立财政预算动态项目库,分为市级财政项目库、部门项目库、单位项目库三级和一般性项目和重点专项两类,部门申请预算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预算,所有项目纳入预算公开评审,项目没有设置绩效目标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评审,支出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不到位以及存在审计问题的项目,将在预算上坚决予以腾退调整、压缩规模。
      年中用钱,明令三不得四严禁。重庆重申,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剂的必须报告报批。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得违规向本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违规提取和使用现金。每年末没有用完的钱,除了有合同的政府采购、科研项目预算按中央的规定列支以外,其余的资金必须交回财政,不得躺在单位的账上“睡大觉”。同时,严禁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非税收入;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花钱结果,加固三方绩效责任。重庆强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据了解,重庆已建立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对所有区县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实施评价,绩效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等挂钩,挂钩结果向人大报告,同时奖惩并举,对部门奖励或扣减其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对区县奖励或扣减财力性转移支付。
      结果公开,倒逼严肃财经纪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庆提出,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并且要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完整。将把非涉密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向人大报送并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扩大绩效自评及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告范围。将加大预决算公开检查发现问题的曝光力度,采取通报、约谈和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问题“清零”整改。
      6年前的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短短600余字的文件,成为了改变新时代党风政风、引领新时代社风民风的大文章。
      一年一个样,越来越有效。重庆财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持续动真格,备受关注的“三公”经费从2013年以来“五连降”。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已降到5.36亿元,较2013年下降29.9%。数据的变化表明,八项规定有效落地生根,公款出国、私用公车少了,尤其是公款吃喝之风得以狠刹。
      “数据最具说服力,能够取得这样的明显成效,是市级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结果,社会效果越来越好。”重庆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但从重庆财政监督检查案例看,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公款旅游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瞒报“三公”经费等问题依然存在。这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久久为功、驰而不息。
      在业内人士看来,重庆财政这次以问题为导向,从常、从长、从严、从实、从深、从细部署八项规定精神在财经领域的落实,只要全市上下、各个方面保持既有的恒心、韧劲和毅力,必定能够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必定能够取得更满意的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