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6·3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具体责任认定 31人被处理

11.04.2015  13:24
      新华网重庆4月10日电(记者赵宇航、赵宇飞)记者10日从重庆市一季度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获悉,造成22人死亡的重庆“6·3砚石台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具体责任已经认定,共有31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2014年6月3日16时58分,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南桐矿业公司砚石台煤矿井下4406S2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瓦斯事故,造成2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54.59万元。

  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说,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的具体原因为采煤工作面下隅角采空区内混有硫铁矿石结核的煤自燃,点燃工作面下隅角附近采空区内积聚的瓦斯,引起了第一次瓦斯爆炸;高温火焰的传播和冲击波造成的紊乱气流导致工作面上部采空区积聚的瓦斯发生第二次爆炸。

  经过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矿长辜琪林和矿总工程师张军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重庆万盛经开区安监局(煤管局)局长吕凤熙和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渝南监察分局副局长钟永明涉嫌玩忽职守罪,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另有27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另有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五家责任单位被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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