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 重庆高速公路将下调货车收费标准

31.12.2020  17:36

2021年1月1日0时起,重庆高速公路货车收费级差系数将下调。12月31日,重庆高速集团将货车收费标准下调、单一特种运输物品车辆8.5折优惠、绿通车辆减免政策、国际标准集装箱等优惠政策编制成《重庆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指南》,以确保广大司乘朋友能快速、准确的掌握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相关政策。

货车收费标准下调

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重庆高速公路3类、5类、6类货车的收费级差系数将由3.30、4.90、5.44分别下调为3.25、4.75、5.29。预计调整后,全市高速公路通行费每年让利约1.4亿元。

举例来说,5类货车标准装载下(车货总重43吨)通行G5001绕城高速果园收费站至空港收费站,里程26.34公里,目前5类货车收费级差系数为4.9,其通行费金额为0.4×4.9×26.34=52元,本次调整后5类货车收费级差系数为4.75,其通行费金额为0.4×4.75×26.34=50元。

单一特种运输物品车辆8.5折优惠

为避免因货车收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型收费后造成部分仅运输单一物品的特种车辆的通行费成本上升,对一空一重交替行驶的仅运输单一物品的4类、5类、6类特种货运车辆予以8.5折通行费优惠。

优惠办理条件:一是仅能运输单一特种物品的4类、5类、6类混凝土运输车、专用罐式车、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二是安装重庆发行的ETC装置(OBU+通渝卡)且通过ETC卡支付通行费;三是运输方式为空载重载交替通行重庆高速公路(即每3个月的空载通行里程÷重载通行里程≥0.9),空重载认定标准为:车辆整备质量(若为牵引车则含挂车整备质量)的1.1倍(含)及以下为空车,车辆整备质量(若为牵引车则含挂车整备质量)的1.1倍以上为重车。

如何申报呢?带齐办理材料到重庆市所辖ETC自营发行服务网点交由网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若个人办理,需提供申请车辆行驶证(含正、副本、车身照)、通渝卡、道路运输证复印件(A4纸)和车辆正面、侧面、车尾照(照片信息能反应车辆车牌、轴数及运载箱体)、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运输特种物品车辆办理通行费优惠承诺书》,填写《运输单一特种物品车辆通行费优惠申(补)办表》;若单位办理,除以上个人办理资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和介绍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运输特种物品车辆办理通行费优惠承诺书》和《运输单一特种物品车辆通行费优惠申(补)办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优惠申办材料审核通过后,优惠有效时间审核通过即日起为期一年;每季度固定时间,收费系统后台对申报车辆是否符合空重交替行驶优惠要求进行核定,符合规定的对通行费优惠部分予以退费。

需要注意的是:优惠仅针对重庆境内通行费部分,跨省车辆仅退重庆段的优惠金额部分;优惠金额将退费到车辆绑定ETC账户内;审核通过后,未按时享受优惠的,可拨打重庆高速12122客服热线进行查询。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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