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18.02.2016  12:10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黄乔 通讯员刘洋)2月15日,重庆法院党风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市高法院院长钱锋与重庆高院党组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司法廉政建设主体与监督责任,全市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纪律管住、管好法院的全体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项廉政规定不折不扣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司法廉政建设,督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要围绕纪检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支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突出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继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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