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环保局五项举措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27.06.2016  21:09

一是立即行动安排部署。按照重庆市环保局的要求,江津区环保局立即行动,就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安排部署,对全区存在钢铁行业、水泥制造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环境管理现状及问题症结等作出检查要求,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津环发〔2016〕43号)到各镇街和工业园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江津区环保局进一步明确责任,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监察支队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审批科、监测分中心、监察支队人员为成员的重庆市江津区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江津区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明确工作步骤有序推进。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分为制定方案阶段、排查整治阶段、信息公开和总结报告阶段,各个阶段均明确完成时限、参加人员、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人员到位、落实到位、整治到位。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完善基础台账。针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过程追踪,实行问题排查、登记跟踪、整改落实、隐患消除、整治销号全过程管理,着力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移动执法系统,即时更新环境执法信息,完善“一企一档”档案资料。

五是做好信息公开和工作调度。监察支队做好日常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报送市环保局,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并将专项执法检查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