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不断创新金融扶贫机制逐步走出扶贫小额信贷的新路子

28.11.2016  14:33

  近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将金融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作为扎实推进“发展产业脱贫一批”的强大动力,创新机制,主动作为,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我们将贫困户获得方便、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作为实施金融扶贫工作的重要目标。一是扩大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开州区和武隆县在贫困乡镇设立了资金互助中心,巫山县和彭水县在镇、村两级试点设立了金融扶贫服务站,直接为当地群众就近提供金融服务。目前,全市贫困村或贫困村所在乡镇已布局银行网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便民金融服务自助服务点共4477个。二是开展贫困户信用评级授信工作。各金融扶贫主办行对帮扶区县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依托当地镇、村干部,逐户走访调查,建立金融精准扶贫服务档案。三是逐步满足贫困户生产性信贷需求。将“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再贷款”作为金融精准扶贫的“拳头”产品,着眼于为贫困户精准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着眼于支持贫困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发展,力争实现“一村一品”,带动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四是探索扶贫小额保险试点。针对我市贫困人口主要致贫返贫原因,探索引入了贫困户农村住房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贫困户构筑了风险防范墙。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统筹,构建金融扶贫工作格局

  黄奇帆市长组织召开全市金融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增强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助推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市政府即将出台《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两高于、一覆盖、一支撑”的总体目标。即:脱贫攻坚期间,力争实现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到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业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了《重庆金融业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方案》,明确了金融扶贫的目标、路径和举措。会同市人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金融扶贫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与农发行、国开行、农行、重庆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细化实化相关金融扶贫的政策措施。各贫困区县也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与相关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协议,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和手段,形成了市级部门牵头统筹、金融机构主动作为、区县政府对接落实的金融扶贫工作格局。

   (二)创新服务,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到户

  扶贫小额信贷是体现金融扶贫“精准、特惠、创新”的重要体现。我们在全市1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实现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全覆盖,建立1.5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自去年以来,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9.2亿元,直接支持3.7万余户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

  开州区、武隆县创新农村资金互助模式,将互助中心设在贫困乡镇、贫困村,采取会员制、封闭式的运转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周转资金;酉阳县针对贫困户信用基础薄弱探索了“借款启动、奖补巩固、贷款提升”新机制;巫溪县探索“产融结合”促发展。将金融资金与光伏、构树、生猪3类扶贫主导产业有机结合,促进产业发展;彭水县与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金融扶贫战略合作协议,开发了“金穗惠农”专属信贷产品;石柱县建立金融扶贫利益衔接模式,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每5万元贷款带动1个贫困户,贷款总额10%用于贫困户就业务工、原材料收购、固定分红等;丰都县推出“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四位一体联动模式,较好平衡了政府、银行、企业和贫困户的利益及风险;梁平县组建全市首家村级扶贫担保公司,通过扶贫资金主导、社会资本参与、村级注资补充的三方合作,为扶贫产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

   (三)多措并举,深入实施金融扶贫五大行动

  一是实施金融扶贫主办行行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以下简称市人行)组织5家涉农和地方法人银行对全市18个贫困区县划片包干,承担对口贫困区县金融扶贫的“大数据、主推进、全服务、总托底”职能。

  二是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建设行动。会同市人行进一步深化黔江区、云阳县、巫溪县金融扶贫示范县建设,同时,在18个贫困区县开展金融扶贫示范点建设。目前,首批17个示范点已初步通过验收。

  三是开展金融扶贫专项产品创新行动。全市金融机构已推出10多个金融扶贫专属产品,初步形成“一行一品”产品体系。如:重庆银行创新“三卡一品”,即精准扶贫就学卡、就业卡和就医卡和针对建卡贫困人口专门研发的一款特色金融扶贫产品。重庆农商行推出“贫困扶助贷”产品,向贫困户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服务。邮储银行推出面向建档贫困户的山羊养殖扶贫贴息贷款、土鸡养殖行业贴息贷款等。农业银行推出“金穗惠贷”、交通银行推出“扶贫优惠贷”、三峡银行推出“富民贷”等扶贫产品等。

  四是实施扶贫再贷款扶贫行动。争取央行提供我市8.9亿元扶贫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扶贫,重点支持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扶贫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已发放扶贫再贷款1.4亿元。

  五是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融资行动。围绕国家下达的3年搬迁25万贫困人口任务,建立财政资金、专项基金、地方债、政策性贷款、地方和群众自筹“五位一体”搬迁投融资模式。以兴农资产公司为市级融资平台,按照“统承统贷统放”方式,承接农发行、国开行长期贷款87.5亿元。农发行已实现4.4亿元的贷款投放。

   (四)多管齐下,切实筑牢贫困户风险防范墙

  我们以扶贫资金为基础,多方筹资,针对贫困人口主要致贫返贫原因,设计了一系列有针对性且便于操作的商业保险产品,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为贫困户贷款增信,较好的促进了扶贫小额信贷发放。

  一是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在万州区、黔江区等9个贫困区县开展建卡贫困户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8万元,为试点区县83万贫困人口购买农村住房保险。该保险保障内容基本涵盖农村住房可能发生损坏或倒塌的主要风险,最高可达到6万元。

  二是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4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31万元,为全市48.2万户建卡贫困户购买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现了所有贫困户全覆盖。该保险主要为建卡贫困户提供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和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药费用的保险保障,最高赔付额度8.8万元。

  三是开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分批次累计安排3921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为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贫困户扣除居民医保和大病基金报销后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后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按赔付比例分段给付保险金。经过1年的探索试点,保险保费从18元提高到35元,起付线从12000元降到6000元,并不再扣除免赔额,约定的最低赔付率从60%提高达到75%。

  四是开展大病救助保障试点。投入5000万元设立贫困户大病救助基金,专门针对特别困难的贫困大病患者通过医保报销、政府补助、医院减免后,再给予一定救助,构筑贫困户医疗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完善金融扶贫政策。 在已有金融扶贫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工作的重点聚焦到贫困人口身上,聚焦到突出贫困问题上,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贫困户推出利率、期限、服务更加优惠的金融扶贫产品,不断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特惠性,确保贫困人口在金融扶贫中真正受益、持续受益。同时,研究完善金融扶贫风险防范措施,及时跟进风险补偿、保险、担保等配套政策,逐步建立“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上”的良性金融扶贫机制。

   (二)积极推进金融扶贫试点。 一是扩大扶贫小额信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贫困区县,重点解决贫困群众不知道政策、金融机构不放心放贷、基层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联户经营、委托经营、入股分红等方式,扩大政策覆盖面。二是开展“扶贫产业+金融扶贫”试点。选取部分贫困区县,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试点。探索将金融债逐步拓展到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建立“金融机构+市场主体+贫困户”金融扶贫联接机制。用好用活扶贫再贷款,支持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和发展产业。探索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通过股份合作、资产折价入股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四是大力推广扶贫商业保险。以扶贫资金为基础,多方筹资,针对主要致贫返贫原因,设计有针对性且便于操作的商业保险产品,重点解决贫困人口非医保目录外的自付医疗费用,进一步提高参保标准,提高赔付比例,扩大覆盖面。

   (三)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前期工作。发挥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支两委的作用,搞好贫困户建文件立卡和动态调整,摸清底数,掌握贷款需求,选准扶贫项目,搞好供需对接。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扶贫部门与金融部门、金融机构的协商联络机制,围绕政策研究、信息交流、协同合作、产业开发等开展合作。三是建设信用体系。配合金融机构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诚信体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金融扶贫培训,提高金融扶贫政策知晓度,宣传表彰先进,推广成功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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