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战

16.02.2017  17:05

  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激活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发自我发展能力是关键。为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资金困难,充分发挥金融在贫困户脱贫致富中的杠杆作用,彭水自治县通过实施贫困户精准贷等措施,深入推进“金融扶贫示范区” 建设,为全县27640户、99123名贫困人口量身打造“精准扶贫贷款”专属金融产品,激活贫困人口“造血”功能,激励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确保在2017年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 三区 同创,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带来源头活水。 该县充分发挥金融精准扶贫的作用,弥补扶贫资金缺口,计划为全县贫困群众提供精准贷款12亿元以上,着力打造“普惠金融样板区”、“特惠金融引领区”、“互联网金融创新区”。其中,普惠金融方面,制定了《彭水自治县金穗惠农精准扶贫贷款实施方案》,与农行商定推出金穗惠农精准扶贫贷款工程,实施期限为2016—2017年,规模为12亿元。通过详细精准的调查摸底,建立了金融扶贫试点工作基础台账,确定了276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的贷款对象。针对贫困户居住分散等现状,精准扶贫贷款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次收集资料、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对直接使用精准扶贫贷款的贫困户,由乡镇(街道)调查团队对贫困户贷款申请进行入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对村社贷款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实名登记造册,将贷款相关信息资料整理汇总,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县扶贫办初审,县财政局审核,移交相关贷款资料给农行办理贷款,解决了贫困户因路途遥远,往返奔波的实际困难,缩短了业务链条,方便了客户,提高了办贷效率;对缺乏致富能力但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贫困户自愿的情况下,可将贷款资金通过“贫困户、龙头企业、乡镇、农行”签订四方协议,集中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龙头企业、致富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致富能人使用。自2016年9月启动“金穗慧农扶贫贷款”活动以来,该县目前已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70752万元,履盖39个乡镇(街道)、279个村、龙头企业2家、建档立卡贫困户14175户。

   —— 产业捆绑,为限时完成脱贫摘帽提供根本保障。 产业培育不起来,群众收入上不去,脱贫致富就无从谈起。金融扶贫的背后是产业扶贫。为了大力推行“金融+产业”的扶贫模式,该县设置了相应的金融扶贫贷款条件。一是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只能由一名身体健康,具有生产经营和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不得超过62岁(含62岁)的家庭成员作为贷款人。二是对缺乏致富能力但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可由政府、农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四方签订《金穗惠农精准扶贫贷款脱贫带动协议》,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将贷款资金让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使用。贷款额度每户1—5万元,期限1—3年,县财政和农行共同出资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农行对农户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执行国家同期基准利率,按年结息,县财政全程全额贴息。三是县财政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数,下达贷款规模指导计划,各乡镇(街道)在额度内申报贷款需求。县扶贫办根据建档立卡信息资料,对各乡镇(街道)申报的扶贫贷款对象进行真实性审核。四是专项贷款用于发展富民增收产业,专项贷款实行规模控制,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专项贷款按照自愿原则实行申报制,有财力、有办法、有渠道解决扶贫资金不足,能保证完成减贫增收目标的乡镇(街道)或者村,无须申报该项贷款。专项贷款由农行负责承贷,县政府分别与农行签定专项贷款合作协议、责任书,县政府与乡镇(街道)签定精准扶贫贷款责任书。五是金穗惠农精准扶贫贷款的发放方式分为两种:对有致富能力、符合条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农行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建档立卡贫困户金穗惠农卡上。对缺乏致富能力、但有贷款需求的,农行待政府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资料及带动协议后,将贷款资金统一归集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实行封闭管理。

  

        —— 严控风险,实现政府、银行、企业和贫困群众多方共赢。 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全县专项贷款工作,扶贫、财政局、人行、银监、乡镇(街道)等各负其责。乡镇(街道)抽调专(兼)职人员成立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村(社)设立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组,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专项贷款惠民政策,使贫困农户愿贷款、敢贷款、会用款。同时,以乡村干部为主体,对从事专项贷款工作人员,通过集中讲解、实地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规定、业务流程、操作方法,做到规范实施、高效推进,确保专项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同时,该县按照“政府增信、银政共管、财政贴息、风险共担”的原则实施精准扶贫贷款,由县财政与农行按照7:3的比例,出资设立4000万元,其中县财政2800万元、农行1200万元(承担风险责任)风险补偿基金,农行按照放大30倍的比例可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2亿,由县财政全额贴息,实行“先收后补”原则。贷款不良率控制红线为3%,红线内不良贷款,由风险补偿基金代偿;超过红线部份,由县财政在30日内负责偿还。同时,加强信贷资金监管,确保信贷资金投向精准、使用安全和效益明显。

 

        产业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