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组织鉴定机构学习重庆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06.07.2017  10:47
7月3日,黔江区司法局组织辖区的两家鉴定机构的24名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对《重庆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渝价规〔2017〕1号)等文件(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系统的学习。
    通过对文件的学习,两家鉴定机构负责人表示,一是要继续保持鉴定机构的公益属性。“办法”的基本价目表中政府指导价未做变化,涉及该区鉴定业务价格调整不大,因此,各鉴定机构要继续坚持“保本微利”的经营模式;二是要继续坚持鉴定机构的服务职能。“办法”规定了鉴定机构可以通过与委托人协商等方式现场提取物证、开具收据和浮动价格,鉴定机构可以采取更加灵活便利的方式参与司法鉴定工作;三是要继续强化鉴定机构的责任意识。“办法”明确了鉴定机构文书要素、公示栏目和执法单位的处罚依据,指出了纠纷解决的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指明了方向。
    各参学人员会后表示,此次培训受益良多,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将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科学态度运用到每一个司法鉴定案卷中,更好更快的为审判、调解和赔偿等工作提供准确、高效的司法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