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元

22.04.2016  17:08

        国家卫计委近日印发《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各类违规者将受最高3万元罚款的处分。

  《规定》明确,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由医疗卫生机构组织3名以上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出具医学诊断报告,并由医疗卫生机构通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终止妊娠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购买、销售均需获得资质,并有完整的记录和用药档案。

  (来源:《人民日报》 2016年04月21日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