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集团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 全国8家钢企获殊荣

11.06.2015  18:39

可继续享受试点单位在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政策

中新重庆网6月10日电 (通讯员 刘世华)笔者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7部委公布了通过验收的67家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第二批),并指出通过验收的单位方可继续享受试点单位在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此次重钢集团、宝钢股份等6家钢企榜上有名,加上第一批通过验收的2家钢企,目前全国仅8家钢企获此殊荣。

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据《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于2005年正式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等7部委共同组织开展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的验收工作,2014年公布了通过验收的第一批名单,太钢和福建三钢榜上有名。

笔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查询得知,上述7部委以2015年第11号文联合公告:第二批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共有67家,包括重钢集团、宝钢股份、鞍本钢铁集团、马钢股份、山钢集团济钢、山钢集团莱钢等6家钢企。该公告还着重强调:通过试点验收的单位,可继续享受试点单位在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并将在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该公告同时公布了全国25家未通过试点验收的单位,其中包括2家大型钢企,并强调这些未通过的单位不再享受试点单位的相关政策、不得再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义开展工作、公告印发后的两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循环经济领域的相关示范试点和项目。

据介绍,自2007年11月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以来,重钢集团通过实施环保搬迁,全面关停了占重庆主城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60%的大渡口老区。在长寿新区的建设过程中,重钢集团创新采用了干熄焦、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烧结烟气脱硫、煤气干法除尘、煤气综合利用、循环水串级使用、钢渣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全厂取消了蒸汽管网和厂区铁路,实现了工业用水100%循环使用,废渣全量回收利用;铁-钢界面“一罐制”、钢-轧界面“辊道输送链接”的短流程紧凑式布置以及全球首创的“干式RH真空冶炼工艺技术”被列入第五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作为纳入国家首批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钢企,新重钢已迈入全国钢企环保和循环经济先进水平,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笔者从重钢集团获悉,目前重钢长寿新区吨钢综合能耗达到571kgce/t,每年发电量逾22亿度、自发电率接近80%,减少CO 2 排放204万吨、节约标准煤21万吨、可少消耗天然气5亿立方米,二氧化硫、粉尘等排放指标只有不到原来的1/3,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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