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严把“四关”加强试用期干警管理

17.12.2015  11:07
  近年来,铜梁法院严把引导、帮带、履职、考核“四关”,强化对新招录及新提拔试用干警管理,使其健康成长、履职充分,有效促进了队伍建设。

  严把“引导”关,帮助试用期干警转换角色。坚持任前谈话制度,采取党组书记个别谈话、政治处及纪检监察部门集体谈话等形式,向试用期干警反馈组织考察情况,指出优点,点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综合考虑岗位职责、知识结构、成长经历、个人需求等因素,在其到岗之前,政治处有针对性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等理论培训,提升试用期干警的适应能力。近年来,分四个批次对新招录及新提拔的31名干警实施岗前培训,实现了岗前教育全覆盖。

  严把“帮带”关,促进试用期干警健康成长。建立“帮带”机制,指定经验丰富、熟悉业务的院级领导、部门负责人、优秀法官结对帮带,传经验、教方法、指路子,帮助试用期干警熟悉工作,适应岗位。安排试用期干警到信访维稳、派出法庭等一线岗位,历练处理复杂事件和棘手矛盾的能力。近年来安排16名年轻试用期干警到涉诉信访、诉讼引导等部门及岗位锻炼。定期组织试用期干警经验交流会,让其畅谈困惑、想法及思路,并由领导逐一点评,帮助试用期干警化解思想难题,明晰工作思路。

  严把“履职”关,激励试用期干警干事创业。建立述职报告机制,要求试用期干警每半年度、年度,认真总结履职尽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经领导审阅后,送政治处备案。建立试用期干警履职跟踪机制,政治处不定期组织督查考核,对试用期干警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表现欠佳、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及时谈话,帮助改正。

  严把“考核”关,确保试用期干警任免质量。试用期满,由政治处牵头组成考核组,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形式,对试用期干警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及岗位适应度进行全面考核,评出考核等级。对考核合格的干警,上报并发文按期转正;对基本称职但需进一步考察试用的,延长试用期;对确认不胜任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免去试任职务,并按使用前原职级安排工作。近年以来,在31名试用期干警中,对1名拟提拔为办公室副主任的干警不予以提拔,其余干警均按期转正。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